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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时间:2024-04-15 | 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商法规〔2024〕3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综合能力,助力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办法》(川商法规〔2023〕2号),现就开展2024年四川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4月15日至5月20日。

二、申报方式

各类型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间内向所在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于5月30日前转报省商务厅。

全省性商(协)会、省属机构(单位)在申报时间内直接向省商务厅递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建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具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适应相关工作要求的专(兼)职人员,具备完工作站工作任务的能力。

(三)最近3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根据单位类型不同,还需符合不同的能力条件:商(协)会应具有行业代表性,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或组织协调能力;机构应在全省、地区某一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权威;企业应在本行业具有代表性,产能或产品进出口总额在我省居前。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向商务主管部门递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件。

(一)申请书。介绍单位基本情况、申报目的、申报意愿、工作优势等。

(二)四川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申请表(附件1)。

(三)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

(四)申报单位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工作基础要素说明及其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站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工作人员配备及介绍(专业、学历及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制度设置、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申报单位(若有)官网截图以及其他反映工作基础的材料。

(六)工作能力要素说明及其证明材料。包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从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或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方面的经验及介绍,承担工作站任务的条件和优势,2022年以来所获奖励、研究成果、发行刊物、对外交流或举办省级以上活动等。

(七)工作目标或规划。

(八)承诺书(附件3)。

上述第(五)(六)项也可参考《四川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年度工作绩效评价表》(附件4)提供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按序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工作站任务

(一)及时收集我省重点国别、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国际贸易摩擦预警信息,监测行业动态,撰写、报送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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