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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郫都区促进现代花卉高质量发展的10条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政策来源: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发布时间:2024-04-15 | 11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区花卉产业实现

高质量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成都市郫都区促进现代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10条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即从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止。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意见:

1.电子邮件:983922272@qq.com 

2.通信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政府第一办公区2号楼222室)(邮政编码:611730)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4年4月15日

 

 

 

 

 

 

 

成都市郫都区促进现代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10条支持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要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重要要求,高质量建设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全力推进花卉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花卉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郫都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支持现代花卉产业基地建设。鼓励花卉生产企业聚焦家庭园艺方向,重点发展盆花、鲜切花、小微盆景等特色品种,支持花卉生产基地工厂化生产,构建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对成功创建省级(3/4/5星级)、市级(3/4/5星级)、区级花卉产业园区的主体,分别给予300/350/400万元、200/250/300万元、100万元区级配套建设资金。

第二条 支持引进产业化重大项目。加快构建花卉全产业链,重点围绕现代花卉生产、花卉精深加工、花卉博览展示等方面开展精准招商,支持利用“三区三线”数据确定为林地的低效果林、花卉苗木发展现代花卉产业,对投资额在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主体,分别配置10亩、30亩、50亩生产设施用地。

第三条 支持建设现代设施花卉产业。对新(改)建植物工厂、温室大棚、育苗中心等现代设施,规模达到5亩以上且平均投资强度达到10万元/亩、25万元/亩、50万元/亩以上的花卉主体,分别给予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30%、40%的一次性补贴,按建成后50%、投产后50%兑现,同一项目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四条 支持做强花卉重点产业链。对投资建设花卉精深加工项目运营1年以上、年花卉精深加工产品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的主体,按其加工设备购置费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同一主体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投资建设花卉采收处理及花卉产品冷藏设施项目运营1年以上、年处理花卉量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花卉采后处理设备、冷藏设施购置费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同一主体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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