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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新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新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4-04-15 | 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4年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4〕16号)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产品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属于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新材料产品;②属于《四川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新材料产品;③属于《2022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公告》(2022年第63号)中的省内首批次产品。

(二)申报产品2023年度实际销售额/采购额不低于100万元。

(三)由生产(研制)单位牵头申报,应用单位需为生产(研制)单位认可的首次采购使用其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单位,仅限一家。

(四)已获得省级、市级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或正在申报省级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的产品,不再补助。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产品2023年销售/采购合同、清单及发票、货款到账凭证(复印件),且发票上的产品名称须与该产品名称一致(若不一致须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日期均应在2023年内;

(四)用户应用报告;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六)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七)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四川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要求的产品质检报告、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八)产品彩色照片一张;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生产(研制)单位或应用单位于2024年5月17日前,登录“天府蓉易享”平台(网址:https://tfryx.tfryb.com/),点击“申报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统一上传pdf格式文件。各申报主体应真实、完整地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

(二)区(市)县初审。新都区经信局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形成初审意见,然后推荐上报。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纸质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结束后,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鲜章)报送至新都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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