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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激励县名单的公示

政策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时间:2024-04-08 | 6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商务厅印发申报通知,开展首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激励县评审工作,经自愿申报,共收到22个县(市、区)申报资料。

按照《四川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激励县评审指标体系》,商务厅会同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根据综合排名,10个县(市、区)入围首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激励县名单,现予以公示。

仪陇县、中江县、纳溪区、广安区、渠县、彭州市、剑阁县、洪雅县、盐亭县、安居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商务厅市建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028-83228468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

邮编:610081

 四川省商务厅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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