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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评价结果的公示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4-04-01 | 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7号)、《四川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8号)有关规定,科技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孵化载体年度评价工作,现将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评价结果(见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4月8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孵化载体,拟退出省级孵化载体管理序列。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联 系 人:蒋德书  刘行

联系电话:(028)68107839  86717630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邮编:610016)

附件:1.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

      2.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众创空间评价结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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