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期建设项目应提供总平图(扫描件);
6.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9)。
三、标准厂房入驻企业生产运营场地租金补贴
(一)支持标准
连续三年按每月6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户的租金补助。
(二)申报条件
1.租赁的标准厂房为2018年以来产业准入时认定的标准厂房;
2.入驻企业符合所在地产业定位;
3.入驻企业2023年度达到《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产业功能区未来赛道/细分领域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准入条件的通知》(成经信发〔2021〕8号)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4.租赁三层及以上标准厂房的制造业企业。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成都市标准厂房入驻企业生产运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区(市)县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
2.《2023年成都市标准厂房入驻企业生产运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4);
3.2023年度企业达到所在产业园区(功能区)亩均税收标准证明且符合所在地产业定位证明(详见附件5)。由所在产业园区(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企业提供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出具,具体亩均税收标准、产业门类见成经信发〔2021〕8号;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2023年度企业租赁合同、租赁发票(扫描件);
6.《成都市工业用地产业准入表》(扫描件);
7.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9)。
四、标准厂房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补贴
(一)支持标准
按照入驻企业实际使用厂房面积,连续三年按每月3元/平方米给予标准厂房专业招商运营管理公司最高100万元/年/户的资金补助。
(二)申报条件
1.入驻的标准厂房为2018年以来产业准入时认定的标准厂房;
2.符合所在地产业定位的标准厂房入驻企业入驻率达85%以上。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成都市标准厂房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补助项目区(市)县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6);
2.《2023年成都市标准厂房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补助项目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7);
3.《2023年成都市标准厂房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补助项目入驻企业汇总表》〔专业运营管理机构填写,由所在园区(功能区)管委会审核符合产业定位入驻企业入驻率是否达85%,并盖章确认,详见附件8〕;
4.专业运营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专业运营机构与标准厂房项目业主、入驻企业租赁/出售合同,租金/出售发票(扫描件);
6.《成都市工业用地产业准入表》(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