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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时间:2024-04-02 | 76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W-102号)要求,现就开展成都高新区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一)申报范围。
从事并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并于2024年4月19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相关材料。暂停受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
(三)申报要求。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时效性。把握申报时间节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关于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一)申报范围。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2.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于2024年4月19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附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4年4月2日

联系人:邱瑶,87359455,qiuyaoyao01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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