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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的公示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4-03-28 | 88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人社规〔2023〕14号)等文件要求,经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李润梅等6名同志获得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郭丽丽等95名同志获得副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名单附后)。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28-86137417/028-86758956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附件:2023年度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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