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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4-03-26 | 293 次浏览: | 分享到:

评价方式:探索建立项目(工程)委托方、实施方以及成果采用方等多方协同评价机制,综合发布委托方结题验收、实施方任务完成、应用方推广使用等情况,按不同权重实施综合评价,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

评价内容:突出支撑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需求导向,结合西部(成都)科学城、成渝(兴隆湖)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等战略任务,聚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构建以解决重大问题、承担任务层级、担负任务角色、科研组织能力、科研成果水平、成果应用推广、参与科研时间等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国防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二)基础研究人才评价改革

评价范围:基础研究类人才包括在科研活动中主要从事基础科学或应用基础科学等学术研究,开展以现象和事实为基础的实验或理论工作,主要是为了获取新知识,发现自然界物质运动规律,引领承担知识创新重任的科技人员。

评价方式:探索建立“同行评价+科研活跃度”的评价机制,引进加强国际同行评价,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价,鼓励建立科研活跃度、学术影响力等模型,实现量化评价。通过同行评审与量化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评价,着力探索构建科研目标考核和长周期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探索低频次、长周期考核。

评价内容:着重评价该类人才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实行以原创成果、高质量论文为标志的代表作评价,突出重大科研任务完成、参与情况等,构建以研究能力、学术水平、成果贡献、科研潜力、科研时间以及学术成果等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得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等相关指标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三)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人才评价改革

评价范围: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人才包括在运用基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新系统、新产品、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等研究活动,以及开展设计开发、工程开发、工艺开发、中试熟化等研究活动的科技人员。

评价方式:重点突出以成果转化成效为导向的市场评价,综合创新水平、转化成效和产业化贡献等情况,采用座谈、实地调查、第三方评价评估等方法,探索构建市场、用户、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评价方式。

评价内容:结合成都市重点产业建圈强链,聚焦赋能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构建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创新创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市场占有率等体现创新水平、产业贡献、技术先进性等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得以是否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多少和申请国家项目经费数量为主要评价指标。

(四)社会公益研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

评价范围: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科技人才包括组织开展科技规划、公共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社会安全、乡村振兴等方面研究活动,对社会进步、环境治理、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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