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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市推动外贸转型发展支持政策》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局 | 发布时间:2024-03-18 | 62 次浏览: | 分享到:

区内有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成都市推动外贸转型发展支持政策>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开展《成都市推动外贸转型发展支持政策》申报审核工作。为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3月27日。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简称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s://110.188.70.194/egrantweb/)进行项目申报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并在通过初审后向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局报送纸质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具体要求以申报实施细则为准。

(三)原件审查要求。

符合条件且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企业,按要求下载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内容双面打印,用A4纸胶装成册,编制封面、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至我局,并携带相关资料原件,于2024年3月28—29日9:00—17:00在成都高新区管委会9楼926B会议室参加原件审查,逾期不再受理,未参加原件审查的项目不予转报。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局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申报单位提供进一步佐证材料时,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提供。

(二)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在同一项目期内不得重复申报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同类政策条款,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并取消该项目单位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未尽事宜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潘老师,68058690,潘老师,82829291。


 

附件:

 关于开展《成都市推动外贸转型发展支持政策》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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