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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科技部 | 发布机构:科技部 | 发布时间:2024-03-14 | 2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科外便〔202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外事或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韩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相关协议,为持续推动双方科技人文交流,进一步夯实科技创新合作基础,现启动2024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方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征集。

  一、项目简介

  1.本项目1994年启动实施,每年征集一批;

  2.本项目是中韩政府间共同支持的交流项目,不涉及限项规定;

  3.本项目中方过程管理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韩方管理机构为韩国研究财团;

  4.本指南仅面向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

  二、项目内容

  1.资助领域:面向全部科学技术以及科技政策与管理领域,优先资助生物科技、信息通信、可再生能源、医疗医学、航空航天、气候变化(适应)领域;

  2.工作单位:韩国高校、科研机构;

  3.执行期限:3个月或6个月或12个月;

  4.资助人数:10人;

  5.资助经费:中国青年科学家在韩的工作生活费用由韩国研究财团提供,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0万韩元;国际旅费、签证费等其他费用由申报人与中方派出单位协商自理;

  6.经费拨付:资助经费由韩方项目执行管理机构(韩国研究财团)直接拨付韩方项目接收单位,并由韩方项目接收单位拨付至中方青年科学家。

  三、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资格

  1.我国境内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的中国籍在职人员;

  2.不超过4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历者优先;

  3.能够熟练运用韩语或英语进行工作交流;

  4.未获过此项目资助。

  (二)申报材料

  1.赴韩人员信息表(附件1);

  2.赴韩人员推荐表(附件2,须签字盖章);

  3.赴韩人员申请表(中、英文)(附件3、4,须签字);

  4.工作同意书(附件5,须签字盖章);

  5.邀请函(无固定模板,英文书写,内容须体现申报人参与的项目名称和承担的工作任务);

  6.居民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7.在职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无固定模板,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须加盖中方派出单位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论文、专利等相关学术成果不作为证明材料);

  9.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放至同一个pdf文档中,其中第1项申报材料另须提交可编辑版word文档。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自行联系韩国高校、科研机构作为其在韩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及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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