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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2022年应急发电设备补助资金的通知

政策来源:大邑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大邑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03-11 | 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企业: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 2022年第三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函〔2022〕1007号),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成财产发〔2023〕101号)要求,现将全县2022年应急发电设备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在大邑县管辖区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22年8-11月份购买应急发电设备(含甲醇柴油混合发电设备)。

二、申报材料

(1)大邑县2022年应急发电设备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

(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电设备的购置合同、验收(或调试)报告及相应的发票等付款凭证;

(4)发电设备照片(包括整体运行、铭牌等);

(5)供用电合同,如为转供电用户,需提供转供电主体与供电公司、申报单位与转供电主体供用电合同;

(6)信用中国企业信用报告。

(7)其他佐证资料。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企业完善申报材料,申报资料需与申报单位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应佐证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提交盖章扫描件;其他未尽事宜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2024年3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版及电子档报送至大邑县经科信局能源科。

大邑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形成建议支持企业名单报县政府审定。

四、联系电话

大邑县经科信局能源科 赵竟成   13558623301

 

附件:大邑县2022年应急发电设备补助资金申报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

 

 

大邑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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