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都江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成都市2022-2023年度农业职业经理人政策性农业保险自缴保费补贴申报的通知

政策来源: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3-07 | 3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2022-2023年度农业职业经理人政策性农业保险自缴保费补贴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联发〔2024〕4号),继续执行农业职业经理人政策性农业保险自 缴保费减免 20%政策,现将 2022-2023年度农业职业经理人购买政策性 农业保险后,申请20%自缴保费补贴有关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已被认定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2022年度自缴保费补贴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申报2023年度自缴保费补贴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或者已通过政府职能部门认定暂未获得证书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

(二)补贴时限范围

2022 年度自缴保费保单承保开始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2023年度自缴保费补贴保单承保开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申报主体在通过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之日后购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享受自缴保费20%补贴。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符合要求的农业职业经理人按照农业职业经理人身份认定所在区(市)县通过农贷通平台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村(社区)、镇(街道)、区(市)县逐级在线审核,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2。

(二)申报流程

1.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

通过农贷通平台“惠农政策”栏目中“2022年度农险保费补贴”“2023年度农险保费补贴”进入申报,按要求完整上传相关佐证资料。

2.村(社区)初审

村(社区)通过农贷通平台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对本级驳回、拒绝的审核做好告知义务。

3.镇(街道)复审

镇(街道)通过农贷通平台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对本级驳回、拒绝的审核做好告知义务。

4.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农贷通平台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第一,审核农业职业经理人资质。初级、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资质由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具体业务经办科室审核;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名单由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具体业务经办科室对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获取,并审核。第二,审核保单信息及发票金额真实性。

5.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成都市财政局,通过农贷通平台对各(区)市县上报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资料进行最终审定,拨付相关区(市)县农业职业经理人自缴保费补助资金。对主体资质不符合、申报手续不齐备、数据不准确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不予补贴支持;对审定通过的申报,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平台进行补贴资金发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