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1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专利实施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以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汽车产业、生物医药为重点,优先支持高端制造业、智能装备等。
二、申报主体与方式
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牵头单位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专利实施产业化项目除应具备项目申报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3项条件:
1. 专利实施项目的专利,法律状态是有效,无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2. 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要求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20万元;
3. 本项目原则上支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存于U盘或光盘中。
1.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专项申报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实施专利的有效证书、能说明该专利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专利检索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当年或上年度缴纳年费的收据(复印件);
4. 产品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和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5. 企业上年度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6. 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编号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专利实施产业化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