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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项目(武侯区微波射频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武侯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机构:武侯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4-03-05 | 29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资料提交。申报单位于2024年3月18日17:00前,将附件资料填报、打印、盖章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经由所属街道或功能区管委会盖章推荐后,与附件电子文本报送至武侯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微波射频产业发展推进专班。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双面印制。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送材料及地址

武侯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微波射频产业发展推进专班(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4单元附楼402室),资料收取时间:3月13日-3月18日。

七、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武侯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微波射频产业发展推进专班,冯波028-85082741。

八、其他事项

(一)各街道和功能区管委会汇总推荐申报资料:核实企业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2022年2月至今),并推举申报。

(二)企业申报资料

1.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项目申报书(专业协作配套项目),附件1;

2.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项目申报书(集群壮大主导产业和增强创新实力激励项目),附件2;

3.资金备案表,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专项审计报告(含二维码)、统计报表;

6.企业项目现场和申报相关产品照片(不少于3张,像素要求不低于2M);

7.项目协作配套相关合同;

8.项目协作配套相关发票、银行转账记录;

9.创新成果证明材料(立项文件、奖励证书、标准、专利证书、平台认定文件等)。

(三)注意事项

1.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内已获得过四川省工业发展资金、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票据必须有对应的公对公银行汇款凭证;

3.所有项目资料均为公开资料,涉密材料进行脱密后报送。

  附件:

1.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项目申报书(专业协作配套项目)

附件1-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项目申报书(专业协作配套项目)

2.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项目申报书(集群壮大主导产业和增强创新实力激励项目)

附件2-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项目申报书(集群壮大主导产业和增强创新实力激励项目)

3.资金备案表

附件3-资金备案表

4.指标说明

附件4-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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