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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公示

政策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时间:2024-03-04 | 66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22〕11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精神,经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验收、研究审核上报和教育厅审查,拟定了1558个项目的结题验收意见,其中:“通过”的项目1511个,“暂缓通过”的项目46个,“不通过”的项目1个。现将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

公示期内,如对教改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建跃、王申申

联系电话:028-86110894。

电子邮箱:jyt86110894@163.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504室

邮    编:610000

附件: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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