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川天统筹发〔2021〕50号)和《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川天统筹发〔2021〕198号)中关于对新获评省级、市级、区级且正常经营一年的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的规定,经主体申报,街道初审,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复核,成都鹿湖半岛家庭农场等9家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足奖补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奖补对象
示范级别 | 主体名称 | 获评时间 |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 成都鹿湖半岛家庭农场 | 2023年2月23日 |
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 成都市天府新区锦云顶农副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 | 2022年12月20日 |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籍田昱辰家庭农场 | 2022年12月20日 |
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 成都天府新区尖山绿滋鲜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23年1月11日 |
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 成都天府新区籍田众发果蔬专业合作社 | 2023年1月11日 |
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 成都天府新区兴绿源无花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 2023年1月11日 |
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 成都天府新区籍田神勇土地股份合作社 | 2023年1月11日 |
区级示范家庭农场 |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穗乐静好家庭农场 | 2023年1月11日 |
区级示范家庭农场 |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三星金米林水果农场 | 2023年1月11日 |
二、举报电话
若对以上奖补对象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4日-3月8日)拨打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28-68772993。
特此公示。
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