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崇州市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实施主体评审结果的公示

政策来源: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2-28 | 7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年2月28日,崇州市农业农村局邀请相关专家,按照《崇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对崇州市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主体进行了资格审查,崇州市羊马街道安阜社区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专家组对公司提交的项目申报书进行了查阅和评审,并对照项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崇州市羊马街道安阜社区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8.2分(≧60分),专家组一致同意,崇州市羊马街道安阜社区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为崇州市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实施主体。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6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28-82201396 。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