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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来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4-01-01 | 84 次浏览: | 分享到: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长期有效
责任单位
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锦江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支持标准

515.66元/月

申报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联系方式

028-86613808

028-86533286

02
常见问题

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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