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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高精尖特企业奖励项目(企业创新能力奖励)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02-27 | 198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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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4-03-01 至 2024-06-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科)室
技术创新处
申报对象
新获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支持标准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等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市两级合计奖励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依法经营的企业,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成都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联系方式

魏老师 61881587

02
政策依据
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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