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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3年公共文化服务督查激励事项评选结果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4-02-21 | 10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2023年度督查激励事项工作安排,近期,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综合评价基础上,经初评、复评、核评19个市(州)、42个县(市、区)申报材料和申报事项,评出了拟激励对象建议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5日18:00前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028-86703717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   028-86702205

通信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邮政编码:610015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2月21日  

附件:

2023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公共文化服务)拟激励对象建议名单

成都市、巴中市、南充市、乐山市、广安市、绵阳市、宜宾市

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双流区、攀枝花市米易县、资阳市安岳县、泸州市叙永县、广元市青川县、遂宁市安居区、凉山州西昌市、自贡市富顺县、雅安市名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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