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2.深入开展信用教育培训。落实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探索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蓉从业管理办法。加大对信用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丰富信用知识,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组织签署入职信用承诺书,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活动,培育企业信用文化。组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和故事画册,依托社区(村)等各类基层组织,向公众普及信用知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委宣传部)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可操作的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将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内容,建立工作推进考核机制,对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二)健全信用制度体系。 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工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有力维护个人信息的主体权利与合法权益,完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处理、查询和应用等各环节规范制度,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将个人诚信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重要工作,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工作、管理工作积极予以经费支持。加大对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信息应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等各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