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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2023年第1批成都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成市监办〔2023〕32号),由市委外事办提出制定的成都市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及个人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4年3月9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王梓屹
电话:028-61889497
邮箱:lin.li@ctis-cn.com
附件:1.《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征求意见稿)
2.《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意见反馈表
附件1《成都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附件2 《成都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编制说明附件3《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