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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邛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入库项目的公示

政策来源: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2-08 | 140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邛崃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2023〕-12-15)要求,按“村申报、镇审核、部门审查、县级审查(定)”入库编报流程,开展2024年邛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村两委在认真分析本村发展短板、资源禀赋和增收目标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群众发展意愿,因地制宜确定项目清单,召开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经公示后无异议。天台镇人民政府和大同镇人民政府分别召开党委会进行会议复审,经公示无异议。市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拟入库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审查,经公示后无异议,报中共邛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将入库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2月8日-2月1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邛崃市乡村振兴局(028—88762718、028-88791088)、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28-88798285),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邛崃市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储备项目汇总表

 

 

 

 

邛崃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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