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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名单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4-02-02 | 11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161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复核备案,确定了2022年我省的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名单,现予公布。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项目单位认真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引领带动作用,及时总结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快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技能四川”建设,打造享誉全国的“天府工匠”,培养规模宏大的“技能川军”,为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认真执行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确保项目建设有序、规范、高效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不定期指导项目单位开展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技术交流等,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建设期结束,项目单位要开展自查,主动对接市(州)人社部门和省级行业主管单位开展初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结合初验结果适时开展考核验收,不符合建设条件或未达到项目绩效目标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目标的取消项目称号。

三、根据本《通知》明确的类别、档次和补助标准,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单位所在市(州)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列支,及时划拨项目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评价活动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各地要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项目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有效。

    

附件:202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名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月24日


附件:202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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