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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4-01-31 | 260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实施计划,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我局启动2024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24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你们按照通知及各类指南的要求,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第二批申报项目共发布9个业务类别指南,分别是: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业项目)、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客项目)、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一般项目)(涉及“乡村振兴”“公园城市”“医疗健康”3个领域)、成果转化示范项目(涉及“乡村振兴”“公园城市”“医疗健康”3个领域)、技术交易资助、创新创业活动补助、市级外国专家项目资助、市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科普活动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同一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同一子业务类别项目1项。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七)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2023年高校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其中,前资助类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必须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

(八)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统计部门的2022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2022年度《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上材料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供)。

(九)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不得涉密;涉及涉密信息的,申报单位必须作脱密处理,因申报材料出现失泄密的,由申报单位负责。

三、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kjxm.cdkjfw.com/index.html)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待业务处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业务处室”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不可撤回。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四、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17时;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3个工作日(含),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

2024年3月22日17时后,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已受理”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见,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见。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一)项目指南咨询

有关项目指南内容请详询相关业务主管处室(联系方式详见指南)。

(二)申报流程咨询

申报流程请咨询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

联系电话:86924834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

联系电话:65575919

(四)微信咨询

     扫描二维码,关注“成都科技”微信公众号(cdkjj2012)



六、注意事项

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

2.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未授予推荐权限的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市级各部门”。

3.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推荐。

七、特别声明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凡是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合作单位名义代理项目申报的,均属诈骗,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4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 省市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全文请下载: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的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31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实施计划,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我局启动2024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24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你们按照通知及各类指南的要求,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第二批申报项目共发布9个业务类别指南,分别是: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业项目)、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客项目)、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一般项目)(涉及“乡村振兴”“公园城市”“医疗健康”3个领域)、成果转化示范项目(涉及“乡村振兴”“公园城市”“医疗健康”3个领域)、技术交易资助、创新创业活动补助、市级外国专家项目资助、市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科普活动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同一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同一子业务类别项目1项。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七)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2023年高校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其中,前资助类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必须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

(八)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统计部门的2022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2022年度《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上材料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供)。

(九)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不得涉密;涉及涉密信息的,申报单位必须作脱密处理,因申报材料出现失泄密的,由申报单位负责。

三、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网址:https://kjxm.cdkjfw.com/index.html)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待业务处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业务处室”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不可撤回。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四、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3月22日(星期五)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

年3月27日(星期三)17时;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网上审查截

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3个工作日(含),市政

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

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

2024年3月22日17时后,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已受理”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见,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见。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一)项目指南咨询

有关项目指南内容请详询相关业务主管处室(联系方式详见指南)。

(二)申报流程咨询

申报流程请咨询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联系电话:86924834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联系电话:65575919

(四)微信咨询

扫描二维码,关注“成都科技”微信公众号(cdkjj2012)。

六、注意事项

1.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

2. 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未授予推荐权限的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市级各部门”。

3. 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推荐。

七、特别声明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凡是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合作单位名义代理项目申报的,均属诈骗,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省市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

 

2024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一、基础能力建设计划

1. 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业项目)申报指南

2. 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客项目)申报指南

二、重点研发支撑计划

3.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4. 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三、成果转化引导计划

5. 技术交易资助申报指南

6. 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申报指南

四、创新环境提升计划

7. 市级外国专家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8. 市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9. 科普活动资助申报指南


 

 

指南1

 

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业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制定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果在蓉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转化实施研发成果。

二、支持对象

国内公立高校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全职科研人员,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省市备案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全职科技人员。

三、支持标准

经评审择优,按创(领)办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10%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员在成都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且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截至20231231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已满1年,且不满5年。

2. 申报人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万元,申报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支出不低于20万元。

3. 申报人员创办的企业主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企业(或申报人员)至少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建圈强链”产业领域。优先支持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的成果转化项目。

4. 国内高校院所申报人创办企业需要获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人需要提供其来蓉前全职工作的相关证明。

5. 每个企业仅允许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已入选我市创业类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

1. 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业项目)申报书。

2. 附件材料:

(1) 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在职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包括以下证件之一:中国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职证明按申报人身份分别提供:国内高校院所申报人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1年以上),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创办企业的证明材料;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人需要提供其来蓉前全职工作的相关证明)。(必备材料)

(2) 企业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实际到位情况及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市场监管局调档章程、银行进账单、上年度财务报表)。(必备材料)

(3) 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授权专利证书和已受理的专利等业绩、成果材料,用于评审)。(据实提供)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业务处室: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温文瑶61887292余杰61887291


 

 

指南2

 

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客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制定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支持获得国家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全国赛等)奖项的青年创客在蓉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持续开展创新研发。

二、支持对象

获得国家部委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下列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全国赛等)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青年创客。

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银奖、铜奖。

2. 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银奖、铜奖。

3. “中国创翼”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 “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金奖、银奖、铜奖。

5.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赛一等奖(含特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6. 全国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7.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支持标准

经审核符合支持条件的,按国家级奖项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经费支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满45周岁,于201911日以后参加上述大赛并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励,且为获奖者或获奖项目负责人或获奖团队成员。

(二)申报人在成都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截至20231231日,企业注册成立已满1年。

(三)申报人获奖项目技术领域与所创(领)办企业主营业务技术领域一致,且属于我市重点产业链相关技术领域。企业创办时间应在获奖时间之后。

(四)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专指货币出资)不低于50万元,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

(五)同一获奖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已获得我市创业类项目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材料

1. 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客项目)申报书。

2. 附件材料:

(1) 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以下证件之一:中国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必备材料)

(2) 申报人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证书及获奖公示(获奖主体为项目或团队的,还需提供申报人为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的证明材料)。(必备材料)

(3) 企业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实际到位情况证明材料(市场监管局调档章程、银行进账单)。(必备材料)

(4) 持续开展创新研发的证明材料(企业创办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必备材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据实提供))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业务处室: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温文瑶61887292余杰61887291


 

 

指南3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制订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支持在蓉各类创新主体面向重点产业和城市治理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支撑重点产业建圈强链、提升关键行业技术储备。

二、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

(一)乡村振兴领域(拟支持60个项目)

1. 高端种业:支持开展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及林竹的新材料、新品种及生产技术研究,推动高端种业发展和技术体系构建;

2. 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开发、农产品精深

加工技术、保鲜贮藏与冷链物流的技术研究,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

3. 智慧农机:支持智能农机装备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推动

智慧农机助力传统农业;

4. 生态农业:支持开展农业资源化综合利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耕地保护利用的技术研究,促进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公园城市领域(拟支持80个项目)

1. 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支持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VOCs源头替代、低温脱销、污水污泥处理、土壤污染防治、噪声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塑料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新污染物监测与治理、多污染物系统治理、水土保持、湿地修复技术创新研发,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

2. 宜居城市建设:支持开展智能建造、食品安全、防灾减灾、

应急救援、智慧旅游、可穿戴运动装备、智能健身器材、文物保护与修复、花卉新品种繁育技术创新研发,推动宜居城市建设;

3. 智慧公安建设:支持面向警务实战的行为识别、安全防控、网络治理、刑事技术、禁毒技术创新研发,推动智慧公安建设;

4. 文化和科技融合:支持开展游戏电竞、在线视频、数字音乐、数字艺术技术创新研发,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

5. 碳达峰碳中和:支持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光储直柔、建筑节能、工业节能、交通能源融合、园林绿化垃圾循环利用、二氧化碳合成化学品、碳捕捉与利用技术创新研发,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三)人口健康领域(拟支持100个项目)

1. 前沿技术研究: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精准医学、转化医学、疾病早期发现、新型诊断、生物治疗、基因测序、麻醉、护理等一批急需突破的先进临床诊疗关键技术。

2. 公共卫生研究:聚焦病毒性肺炎、结核、艾滋等传染性疾病的早期预警、免疫机制及干预、诊疗技术、诊疗规范(模式)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研究。

3. 疾病防治:妇、儿重大疾病诊治研究;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眼防治技术研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技术研究;养老照护、残疾人服务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4. 中医中药:开展中医治疗、中医治未病、中医优势病种、特色康复等研究;中药开发及临床研究,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三、支持标准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评审择优后,单个项目给予10万元资助,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

四、项目单位基本条件

项目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多个项目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一家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其余项目单位为合作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其中牵头单位注册登记住所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二)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禁止申报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队伍、技术装备以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

(四)企业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3年11月末或12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

鼓励项目单位先行投入,可追溯确认前期预研和筹备经费作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追溯期自项目立项之日起向前追溯至项目申报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五)采取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究任务,并会同合作单位就合作内容、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权属等签订联合申报协议。

(六)乡村振兴领域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我市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乡村振兴领域项目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科技特派员)”;成都市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域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函;科技特派员需将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上传至附件材料的签字盖章页一栏。

(七)文化和科技融合方向鼓励成都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成都高新区瞪羚谷数字文创产业基地内的单位开展技术创新研发,相关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申报文化和科技融合方向项目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五、项目组人员基本条件

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其中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申报或高校院所牵头联合企业申报的,可由合作单位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40岁以下(含)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员应为项目牵头单位或合作单位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主要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

(三)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禁止申报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六、申报材料

1.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一般项目)申报书。

2. 附件材料:

(1) 自筹能力证明材料(企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3年11月末或12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

(2) 技术先进性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授权、成果登记、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情况、工程中心认定等)(据实提供)。

七、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一)乡村振兴领域

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俊61881734

(二)公园城市领域

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杜志凌61881741

(三)人口健康领域

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迎春61886287


 

 


指南4


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制订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支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具备稳链补链延链功能、催生新产业(行业)或对城市治理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应用和推广示范,打造具有产业(行业)或区域带动意义的应用场景,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二、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

(一)乡村振兴领域

1. 优质水稻新品种培育及配套丰产高效技术集成示范

实施内容:针对当前水稻品种同质化严重、高产与优质、抗逆不能协同实现、茬口衔接矛盾等问题,开展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研究,创制优质、多抗、高异交习性或高配合力的水稻新本材料,选育优质高产、抗性强、熟期适中且满足我市主要栽培模式下推广应用的优质水稻新品种。围绕实现当前水稻在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条件下提质增效,筛选近两年“稻香杯”、“鱼凫杯”获奖优质水稻新品种(通过审定且米质在部颁二级及以上),集成以优质化和全程机械化为核心的生产技术体系,在市级星级园区建立核心示范基地并示范推广,推动水稻产业高质量发展。

考核指标:创制优质水稻新材料1个并通过省级技术鉴定;选育品质指标达部标二级及以上优质水稻新组合2个进入区域试验,其中1个通过省级或国家审定;在市级星级园区建立示范基地1个、面积100亩,示范展示“稻香杯”、“鱼凫杯”优质水稻品种10个,集成省级农业主推技术1项;筛选适宜成都地区推广应用的优质高产品种1-2个,推广应用2万亩;组织现场观摩1-2次,开展技术培训1-2次,培训或指导各类人员100人次以上;核心示范片水稻单产水平较本区平均提高5%,实现每亩节本增效100元以上。

2. 高多酚油菜品种推广及产品开发

实施内容:满足我市油菜产业提质增效的需求,创制或筛选高含多酚的油菜新材料,培育高含多酚油菜新品种,集成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等生产技术体系,开展示范推广;采用先进的压榨技术,提升菜籽油品质,实现油菜从“品种到筷子”、从“田间到餐桌”的产品的升级。

考核指标:创制或筛选高含多酚的油菜新材料1-2份,培育油菜新品种1-2个、其菜籽油多酚含量超过1800mg/L;建立高多酚油菜新品种示范推广核心区1-2个,每个面积200亩以上,辐射推广1万亩以上;建立高多酚油菜品种的病虫害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1套并在核心区示范,产量不低于195公斤/亩;利用引进的7D压榨技术,对高多酚油菜品种进行物理榨取,探素新压榨技术对菜籽油的浓香风味的保持。

3. 耕地快速熟化工艺技术与智能装备研发

实施内容: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守牢建好天府良田,针对当时耕地熟化需求量大,劳动力短缺且成本高、熟化时间长等问题,开展耕地障碍因子诊断,耕地熟化关键工艺技术研究,无人化智能装备研发、耕地复垦与快速熟化智能装备作业与效果评估,通过多环境、多时段实践实战,构建耕地快速熟化技术体系和规范,完成耕地无人化智能熟化修复工艺与装备,达到耕地修复无人化自动作业与快速熟化,耕地地力与肥力达到同区域作物生长所需正常水平的目标。

考核指标:耕层快速翻耕施肥熟化一体无人化作业速度0.5/小时,土壤深旋配套施肥作业速度0.6/小时;形成无人化耕地快速熟化智能装备配套土壤改良技术规范1套;完成耕地快智能熟化后,耕地地力与肥力达到同区域作物生长所需正常水平;申请相关领域发明专利3件;完成设备定型及生产样机2台。

4. 丘陵山区带状复合种植履带自走式大豆联合收割机

实施内容:围绕乡村振兴、“天府粮仓”和都市现代农业建圈强链,聚焦农机装备方向,研发推广适用丘陵山区的小型大豆联合收割机,开展简化操作、提高机械灵敏度、降低收割损失、提高作业速度、提高湿烂田快速通过性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同时,研发各型选配装置,满足水稻、小麦等作物品种的收获。

考核指标:研究形成降低收割损失、降低籽粒破损率、降低含杂率的技术方案1套,研究形成满足水稻、小麦等作物品种收获的技术方案1套;收割机作业速度0.9~7km/h,作业效率0.2~0.6hm2/h,含杂率3%,破损率1.5%;申请专利14(其中发明专利2项);通过四川省首台套认定,市场销售1000以上。

5. 成都特色森林蔬菜-笋用竹产业化集成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围绕建设高质量“天府森林粮库”,重点聚焦成都市特色森林蔬菜-笋用竹,开展适宜成都地区种植的优质特色中小径笋用竹品种筛选、竹笋品质鉴定与评价,标准化丰产栽培和低效竹林更新复壮技术,林下立体种植食用菌、中药材或特色森林饮料植物新模式,研发竹笋加工工艺,创新竹笋周年供给模式、竹林康养旅游等产业化集成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筛选出适合成都市产业化发展的特色森林蔬菜-笋用竹品种3个,形成丰产配套、笋用竹加工等新技术2项以上,构建林下立体种植、周年供给等新模式2套以上,形成技术规程1项,形成笋用竹新产品1个以上;申请专利1项,建立示范基100亩以上,竹林康养旅游示范1处,推广应用标准化种植1000亩以上,核心区亩均增收1000元,带动农户20家,增加就业岗位50个,培训林农500人次。

6. 稻虾综合种养微塑料—镉双低积累技术集成与产业化示范

实施内容:研究集成稻虾综合种养系统阻抗微塑料、镉技术,实现Ms-Cd在稻谷和小龙虾体内的积累双降;开展微塑料—镉双降“稻-”共生体系下小龙虾繁育养殖技术和主要重大病害的防控技术研究,优化集成不同的稻田-小龙虾产业技术体系。在市级星级农业园区建立示范推广基地,组建稻虾共生科技服务团,开展稻虾综合种养技术服务、模式示范、推广。

考核指标:示范推广适宜稻虾综合种养模式的优质水稻品种34个;形成微塑料镉双降综合技术1项;申请专利1-2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个,核心示范面积200亩以上,推广面积5000亩;开展从业人员培训200人次以上。

7. 食用菌智慧工厂大数据平台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围绕智能高效生产,推进农业智能系统等技术攻关,构建食用菌全生命周期智能管理、大数据分析、智能分拣系统与追溯物联网等系统,利用物联网综合集成技术,对食用菌生产全生命周期进行全程监测信息采集与智能管理,并对消费者提供食用菌安全信息追溯服务,提升智慧工厂的全程数字化管理、农业资源精细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能力。

考核指标:通过智慧工厂大数据平台的应用,提高食用菌种植水平,减少低效重复劳动力至少70%,监管效率提升85%,使生产成本每天每斤节约0.1元,每吨节约成200/年;形成16个食用菌智慧工厂化生产示范基地,形成3个智能化高科技化的农业产业示范区;实现新增应用生产企业16家;开展技术培训50场次,培训或指导人员3000人次。


8. 天府黑猪新品种“无异味”选育中心建设及除臭技术示范


实施内容:开展天府黑猪新品种“无异味”选育中心建设,包括选育中心除臭设施配套建设、天府黑猪圈舍环境监测;开展微生物除臭技术示范、低蛋白日粮调制技术示范、除臭技术综合应用示范、循环农业模式等天府黑猪除臭技术示范;组建天府黑猪养殖臭气治理专家服务团,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服务成都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助推产业升级。

考核指标:建立天府黑猪新品种“无异味”选育中心1个,建立天府黑猪除臭技术核心示范点1个;开展除臭菌种筛选及复配、选育中心不同应用场景微生物除臭技术应用,筛选除臭菌种3-5株,获得微生物除臭菌剂配方1项;开展低蛋白日粮调制优化、天府黑猪饲喂应用示范,获得天府黑猪低蛋白日粮配方1个;研究猪舍粪沟除臭技术、风机口后端除臭技术、分层除臭技术,通过除臭技术综合应用示范,使天府黑猪选育中心大气氨排放总量下降5%,臭气指标下降5%-10%,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申请发明专利1件。

9. 村级智慧村(社区)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利用倾斜摄影技术对村(社区)进行建模,并结GIS数据,建立数字孪生数字底座,形成村民就业创业系统、农产品供应链系统、信用管理系统、微网实格治理系统、云端农田系统等一体的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就业创业项目和专业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村民发展动力,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建立农业经营创新模式,推动农业产业创新发展。

考核指标:建设村级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提高村民就业率和创业率,第一年提供就业和创业机会不低于100个,后续平均每年提供就业创业机会不低于200个,平均每年促成就业创业合作项目不低于30个;打造农产品品牌不低于3个,农产品增收不低于200万元。建立信用服务评价体系,建成微网实格治理系统;形成云端认养示范基地不少于3个,带来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10万,产生其他增量收益不低于50万。形成软件著作权5个以上,在5个以上村级区域实现该平台应用示范,系统能接入成都智慧蓉城系统或市级农业大数据平台。

(二)医疗健康领域

1. 循环组蛋白指导脓毒症精准化血液净化治疗临床辅助决策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针对脓毒症患者血液净化治疗靶点单一、治疗效果欠佳、价格昂贵、启动时机缺乏客观指标指导等临床问题,探索循环组蛋白介导脓毒症患者炎症反应及多器官功能障碍的病理生理机制,开展循环组蛋白等客观指标作为辅助决策脓毒症精准血液净化治疗启动、停机及预后判断的可行性探究;研发出具有特异性循环组蛋白吸附功能的血液灌流器;开展脓毒症患者精准血液净化治疗的应用示范研究。

考核指标:阐释循环组蛋白介导脓毒症患者炎症反应及多器官功能障碍的具体信号通路至少1个;研发具有特异性循环组蛋白吸附功能的血液灌流器1个,在动物实验水平进行血液灌流器安全性及有效性验证;建立接受精准化血液净化治疗的脓毒症患者队列1个(不少于300人),构建循环组蛋白等客观指标用于辅助决策脓毒症患者血液净化治疗启动、停机及预后的关键技术1项,并将相关技术在4家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应用示范。

2. 间质性肺疾病早期识别、精准干预策略研究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建立肺间质异常人群队列,结合影像学、生物标志物等危险因素,进一步通过完善临床、影像、病理、免疫、生物组学数据,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筛选更多间质性肺异常发生发展的危险因素和生物标志物,构建间质性肺异常早期筛查、精准诊断、危险预警的智能化系统;在精准评估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进展高危患者精准化治疗策略,并进行应用推广,提高间质性肺疾病早诊早治率。

考核指标:建立体量不少于5000例肺间质异常人群队列的数据库;筛选并确定间质性肺异常早期诊断、早期预警的危险因/生物标志物3-5个,构建间质性肺疾病早期诊断及风险预警智能体系1套,申请不少于2项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提出高风险间质性肺疾病异常精准诊疗规范化方案1套,制定专家共识或指南,并在成都市2-3个医院开展示范。

3. 探索基于区域医疗形式下消化道早期肿瘤的全程管理模式构建及技术规范建设的研究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围绕消化道早期肿瘤诊断、治疗、随访等多环节中存在观念落后、技术薄弱、管理欠规范的现况,创新消化道早期肿瘤管理模式,推进专病诊治在区域医疗范围内的均质化。在区域医疗形式下协同多学科精准诊疗、延续性随访服务、云端专科式管理、数据信息共享等方式构建消化道早期肿瘤的全程化慢病管理新模式。制定围绕消化道早期肿瘤的内镜、病理、放射以及随访监测的质控标准,建立消化道早期肿瘤全程化、规范化管理的示范模式,构建相关数据库,进一步探索改善患者远期预后的相关因素,为提高地区消化道早期肿瘤患者生活质量、生存预后等方面提供有效的经验及数据支持。

考核指标:实施消化道早期肿瘤的全程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可推广至成都地区各层级医院(>5家)的专病管理示范模式;形成涵盖内镜、病理、放射以及随访监测的专病质控标准和系统评价体系;建成以全程化、规范化管理为主体的消化道早期肿瘤的数据库(>2000例)app类云库;在全程化管理过程中建立多时间节点的临床样本库以及相关放射组学数据库>2000例)发表系列高水平论文不少于6篇,开展相关管理及技术规范培训不少于3次,在成都地区各医院间推广相关经验与技术创新。

4. 基于仿生结构多重功效枸杞糖肽生物膜治疗口腔疾病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围绕口腔疾病的病损机制以及早期防治的临床需求,研发一系列具有多重功效的枸杞糖肽生物膜,调控口腔局部免疫微环境,巩固口腔免疫防线,控制细菌感染,预防放射性损伤,促进牙槽骨组织、牙周组织和口腔黏膜组织的修复重建,并阐明其相关分子机制,口腔溃疡、牙周炎、放射性颌骨损伤等疾病的防治提供精准而有效的技术手段,并推动其临床转化应用。

考核指标: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结构仿生多重功效的枸杞糖肽生物膜2-3个及其工程化制备技术;阐明枸杞糖肽生物膜调控口腔局部免疫微环境的分子通路至少1个;形成仿生结构多重功效枸杞糖肽生物膜治疗口腔疾病的关键技术方案1套;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申请专利不少于1项。

5. FLASH放疗的生物学机制研究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针对放疗技术“提效减毒”临床需求,通过分子、细胞和动物三个水平,采用多组学和生物化学等方法,从免疫效应,血管效应,氧耗竭效应多维度研究健康组织与肿瘤组织之间FLASH-RT的作用机制,探索放疗新靶点和新思路;设计FLASH放疗的多瘤种方案,以期降低医疗资源成本,提高晚期肿瘤患者生存率。

考核指标:产出行业规范性指南共识一项,高水平SCI论3-5篇(IF>5,申报发明专利2-3项。相关成果至少在3医院进行推广。


 

 

6. 基于5G技术的宫颈癌和乳腺癌精准筛查诊疗一体化建设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以成都35-64岁女性乳腺癌、宫颈癌(两癌)综合防控关键数据为主要监测核心,建立“两癌”精准筛查、诊断、治疗、转诊、智能随访的一站式信息化闭环服务流程;通过可视化分析、数据挖掘算法、预测性分析、语义引擎、数据质量管理等手段,搭建以“两癌”二、三级防控为主要目标,基于5G术的、覆盖成都全域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两癌精准筛查诊疗一体化智能管理服务平台”,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群联动“两癌”综合防控模式及防治技术信息化网络体系。

考核指标:构建一套“两癌”高危预警和防控体系的管理范式,推广应用到3-5家医疗机构。通过集成平台数据、院内与院外数据、医院与用户数据,形成智能分析与预测,实现全域成都“两癌”精准管理,覆盖成都区域50万人群。获得软件著作权授权1项,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7. 血型基因分型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针对临床上部分患者血型难以用血清学方法鉴定,导致输血延误、不良反应的情况,基于PCR和测序技术,建立多层次血型系统基因分型体系,及临床疑难突变数据库;从基因到表达水平全方位研究多个血型系统多态性的特点、机制及其与输血不良反应的关系,探索其分子机制和临床意义;服务于临床制定个性化输血策略,提高输血安全性和有效性。

考核指标:建成一套完整的自动化血型基因分型技术平台,应用于临床进行常规血型分型,完成5000份以上临床血液标本的对比检测,准确率达到99.9%以上,并将此技术平台推广应用单位3-5家,培训输血技术人员200人以上;针对临床输血疑难问题,研发新型血型基因测序相关系列技术,申请专利1-2项;建成血型基因检测产学研合作平台1个,研究中国血液预警系统中部分类型的输血不良反应影响因素,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

(三)公园城市领域

1. 智能建造应用体系与智能产品研究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针对成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探索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维等全过程中的转化应用,实现建设项目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和数据协同等需求,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智能建造应用体系。基于BIM技术、装配式技术、IOT技术、自动感知技术等,研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主体工程施工或辅助施工相关的智能产品(建筑机器人、智能装备、智能设备)及配套管理平台,并依托在蓉建设项目打造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场景。

考核指标:研发智能建造相关产品(建筑机器人、智能装备、智能设备及配套管理平台3套,相关智能产品在应用过程中较常规施工工艺节约人力成本20%,工期缩短10%,能耗降低5%;编制智能建造相关地方标准3项;实施应用示范工程项目3个,至少2个应用项目成功获评成都市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申请发明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5项,公开发表论文5篇。

2. 基于MEMS技术的微型热导气相色谱关键器件的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基于MEMS加工技术,研究微型热导芯片、微型进样芯片、小型连接钝化组件、电子压力控制器的加工工艺优化、稳定性评价及批量化生产新路径,实现分离系统的色谱柱固定相材料合成与涂覆工艺开发,研发微型热导气相色谱不锈钢关键器件的化学气相沉积硅烷化钝化处理工艺,实现微型热导气相色谱整机的规模化加工及性能评价,完成微型热导气相色谱整机在环境监测、低碳化工、新能源等典型应用场景的成果转化示范和应用推广。

考核指标:(1)微型热导芯片、微型进样芯片、分离系统、电子压力控制器、钝化组件等关键器件可实现性能稳定的批量化生产加工,微型热导气相色谱整机国产化率>95%

(2) 微型热导气相色谱的载气系统、柱箱温度、色谱柱、检测器性能、整机性能、数据传输率6项计量性能整体指标优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055《在线气相色谱仪》要求,取得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测试评价报告1份;

(3) 国产化关键器件性能指标满足:传感器芯片表面积≤25px2,池体积≤200nL,典型检测限优于5ppm;最大进气口压力100kPa(14.5psi);进样系统流路总体积≤10μL;分析周期3min(以正己烷计);单模块载气流量10mL/min

(4) 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2项,形成典型应用场景应用示范技术报告1份。

3. 医院污水同步消杀除污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基于医院污水中典型药物和病原微生物的同步消毒降解深度处理需求,研发一套快速准确定性定量分析医院污水中复杂药物污染物的分析方法,解析污水样品中微生物类型和群落组成,识别医院污水中复杂药物类污染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组分和来源。集成研发以电化学强化技术为核心的药物类污染物和病原微生物同步杀菌除污处理技术,评估活性氧杀灭病原微生物和分解药物类污染物的效果,确定主要中间毒副产物及其生成途径,开发降低毒副产物的调控方法。研发集成度高、模块化强、场地适应性强、空间利用率高、安装运行简便的电化学强化深度处理技术装备,选取典型医院开展成果转化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医院污水中药物类污染物和病原微生物组分清单1份;研发医院污水同步杀菌除污电化学强化处理集成技术装备1套,水力停留时间小于30min,抗生素及其他药物类特征污染物去除率大于80%,各项指标高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实施成都市内医院污水处理示范工程1项(处理水量大于50m3/d),出水水质指标优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直接排放标准。

4. 市政排水管网修复材料研发与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基于市政排水管网原位固化修复施工工艺及规范,研发绿色(无毒)紫外光修复材料与技术,形成原位固化的施工工艺,在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中进行技术推广与示范应用;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有毒有害限量标准;建立修复材料全寿命周期材料老化演变模型,提出排水管道全寿命周期碳排放计算方法,开发排水管道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计算仿真软件。

考核指标:研发排水管道修复用绿色(无毒)紫外光固化修复材料1种,达到国家或行业对修复材料的性能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有毒有害限量标准;建立修复材料全寿命周期材料老化演变模型,提出排水管道全寿命周期碳排放计算方法,开发排水管道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计算仿真软件1套;申请发明专利3项、软

件著作权2项,公开发表论文3篇,形成市政排水管网原位固化

修复施工规范或标准1项。

5. 景区旅游观光车辆智慧监测管理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基于景区观光车安全提升和运维管理需求,通过对观光车辆行驶状态、路线与环境、人员动作等表征指标的研究,开发低成本、高适配的观光车智能监测系统,并以此为基础搭建一套观光车辆智慧监测管理平台,建立观光车管理平台统一的技术规范、系统接口标准,构建云、网、边、端一体化的物联网终端及统一接入、采集和传输体系,构建风险在线检测、自动识别、智能预警的流程化监测体系,实现观光车辆行驶状态及各种特定应用场景管理状态的动态监测。

考核指标:研制景区观光车辆智慧监控系统1套并通过测评;提出观光车辆安全监测方法3项;编制观光车安全监控系统

国家标准1项;申请发明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2项,公开发表论文2篇;在市域范围打造应用示范场景2个,相关系统观光车装车100辆,实现经济效益100万元。

6. 基于支座性态的桥梁全生命周期可靠测控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研发桥梁支座全生命周期性态在线实时、可靠测控技术,实现基于量值传递溯源的桥梁支座静动态性能指标的智能化监控;构建基于支座监测数据的桥梁性态评估指标体系;开发集成化的软硬件监控系统,形成数据测量、分析、展示与桥梁状态预警的一体化平台,提出桥梁结构的自适应响应方法;依托成都市内典型桥梁工程,开展基于支座性态的桥梁服役期测控技术应用示范,对技术与平台进行反馈优化,形成相应技术标准。

考核指标:在不改变结构受力状态,不改变支座位置的前提下,可进行传感器元件的更换及支座性态指标的校准,校准重复性误差不超过3%;具备基于性态指标的双向、无级、精准调节,调节精度高于0.005mm;支座内力测试值相对误差不高于5%,支座变形测试值相对误差不高于3%;基于支座监测数据,建立不少于4个桥梁性态表征指标,提出不少于2个状态预警指标及

其阈值;申请发明专利1项,形成地方(含)以上技术标准1项;示范性桥梁工程主跨跨径不小于50m,桥梁总长不小于100m,测试范围需覆盖整联全部支座。

7. 内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AIGC)在文化领域多模态应用示范

实施内容:基于文化领域内容创作智能化发展需求,探索内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AIGC)在文化领域的多模态应用,搭建包括行业数据搜集整理、专属模型训练、行业领域准则规范、质量审查与控制、底层算力硬件资源调度等在内的AIGC基础底,构建集AI文本、AI美术、AI音乐、AI决策生成、智能内审核等功能于一体的AIGC多模态平台,为娱乐、设计、教育等行业用户提供内容生成、审核、评估服务。

考核指标:建成AIGC多模态平台1个,建立多模态模型40个,覆盖行业模型3类;服务响应延迟在1秒以内,平台覆盖终端超过1000万个;申请发明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5项;提高内容生成的效率80%,有效降低内容行业成本,实现经济效1000万元/年。

三、支持标准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每个方向拟支持1个项目。天府黑猪新品种“无异味”选育中心建设及除臭技术示范、村级智慧村(社区)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示范2个方向的支持经费50万元,其余方向的支持经费100万元,均实行分批拨付,首次拨付50%,剩余经费视中期检查结果等项目实施情况确定拨付时间节点,执行期不超过2年。

四、项目单位基本条件

项目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多个项目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一家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其余项目单位为合作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其中牵头单位注册登记住所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二)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禁止申报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队伍、技术装备以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

(四)企业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3年11月

末或12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

鼓励项目单位先行投入,可追溯确认前期预研和筹备经费作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追溯期自项目立项之日起向前追溯至项目申报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五)采取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究任务,并会同合作单位就合作内容、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权属等签订联合申报协议。

(六)项目单位应为项目配备科研助理,提供实验技术、成果转化、财务报销等科研辅助服务。

五、项目组人员基本条件

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其中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申报或高校院所牵头联合企业申报的,可由合作单位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40岁以下(含)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员应为项目牵头单位或合作单位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主要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

(三)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禁止申报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六、申报材料

1. 成都市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2. 附件材料:

(1) 自筹能力证明材料(企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3年11

月末或12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

(2) 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之间的联合协议或合同(联合申报必须提供)。

(3) 上年度研发投入,以及其他能力建设或资质证明资料

(据实提供)。

七、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一)乡村振兴领域

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俊61881734

(二)公园城市领域

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杜志凌61881741

(三)医疗健康领域

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迎春61886287


 

 


指南5


技术交易资助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印发)和《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管理办法(修订)》(成科字〔2022〕61号),制订本指南。此次申报涉及交易活动资助和交易服务资助2个类

别共7个子项。

5.1 交易活动资助

5.1.1 输出方资助

5.1.2 吸纳方资助

5.1.3 中介方资助

5.2 交易服务资助

5.2.1 新引进技术转移机构资助

5.2.2 技术转移机构服务绩效资助

5.2.3 技术经纪(经理)人资助

5.2.4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资助

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业务处室: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郝森杰,61887291。

注:1.为减轻创新主体申请支持政策填报负担,相关工作过程材料不再上传申报系统,请自行做好留存。

2.同一单位,同时符合5.2.1、5.2.2、5.2.4的,申报单位自主选择其中一项资助项目进行申报,不支持多项同时申报。

3. 成都市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指标指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基础条件

(权重25%)

1.专业团队及经营场所:机构人员结构合理,有固定的经

营场所,有专业从事技术转移转化人员。

2.规范管理及制度建设: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助

于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开展。

3.服务模式:发展方向明确,有适合机构可持续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盈利模式或工作支撑条件。

 

 

 

 

 

工作绩效

(权重45%)

4.服务数量:从服务对象数、服务项目数、合同总金额数等方面综合评价。

5.服务质量:从促进科技成果在蓉就地转化和社会信誉等方面综合评价。

6.社会经济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各机构类别及服务领域,分别以评价社会效益为主或经济社会效益综合评价。非盈利机构(评价社会效益为主)、综合服务机构(经

济社会效益综合评价)。

7.典型案例:在技术转移实践中总结出明确清晰的工作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权重25%)

8.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承担我市重点经济指标“技术合同登记额”工作任务,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9.带动科技创新:对区域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生带动作用。

发展规划

(权重5%)

10.发展规划:对未来发展有适合于自身发展的清晰规划,规划有利于提升服务能力,促进技术转移转化。

备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89分)、中等(70分~79分)、合格(60分~69分)、不合格(≤60分)5个档次。


 

 

5.1.1 输出方资助

 

一、资助对象

在蓉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经省市备案的我市新型研发机构。

二、资助标准

对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方式向我市企业提供技术成果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

万元后补助,每个单位单一年度资助总额最高300万元。(资助经费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项目团队及个人。)

三、申报要求

1. 与关联企事业单位间的技术交易不属于支持范围。

2. 签订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3. 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是指履行上述合同、在2023年6月6日至2024年3月22日财务实际到账并开具发票的技术交易金额。

4. 一个单位多个合同的,应合并填写一份项目申报书。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书(技术交易输出方资助)。

2. 附件材料:

(1) 登记机构出具的盖鲜章的《技术合同信息表》扫描件(按申报书填报顺序扫描)(必备材料)。

(2) 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扫描件(按申报书填报顺序扫描;一个项目开具多张发票的,可附页说明该项目发票张数、每张金额等)(必备材料)。


 

 

5.1.2 吸纳方资助

 

一、资助对象

我市企业

二、资助标准

对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经省市备案的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方式购买技术成果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4%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每家企业单一年度资助总额最高3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 与关联企事业单位间的技术交易不属于支持范围。

2. 签订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3. 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是指履行上述合同、在2023年6月6日至2024年3月22日财务实际到账并开具发票的技术交易金额。

4. 一家企业多个合同的,应合并填写一份项目申报书。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书(技术交易吸纳方资助)。

2. 附件材料:

(1) 登记机构出具的盖鲜章的《技术合同信息表》扫描件(按申报书填报顺序扫描)(必备材料)。

(2) 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扫描件(按申报书填报顺序扫描;一个项目开具多张发票的,可附页说明该项目发票张数、每张金额等)(必备材料)。


 

 

5.1.3 中介方资助

 

一、资助对象

为输出方、吸纳方直接提供技术交易服务并成功促成技术交易的我市技术转移机构。

注:中介方促成交易须直接与技术输出方或吸纳方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输出方、吸纳方和中介方三方协议,为输出方和吸纳方提供技术交易有关咨询、洽谈、筛选、撮合、交付等全流程服务,并取得相应佣金。

二、资助标准

按输出方、吸纳方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后补助,每个中介机构单一年度资助总额最高3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 与关联企事业单位间的技术交易不属于支持范围。

2. 签订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3. 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是指履行上述合同、在2023年6月6日至2024年3月22日财务实际到账并开具发票的技术交易金额。

4. 一个中介机构多个合同的,应合并填写一份项目申报书。

5. 中介方为除输出方、吸纳方外的“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不能为框架协议,需约定到具体项目、约定具体服务内容、佣金金额。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书(技术交易中介方资助)。

2. 附件材料:

(1) 登记机构出具的盖鲜章的《技术合同信息表》扫描件

(按申报书填报顺序扫描)(必备材料)。

(2) 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扫描件(按申报书填报顺序扫描;一个项目开具多张发票的,可附页说明该项目发票张数、每张金额等)(必备材料)。

(3) 委托协议或三方协议扫描件(按申报书填报顺序扫描)

(必备材料)。

(4) 佣金发票扫描件(按申报书填报顺序扫描;一个项目开具多张发票的,可附页说明该项目发票张数、每张金额等)(必备材料)。


 

 

5.2.1 新引进技术转移机构资助

 

一、资助对象

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成立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或持股不低于30%的新组建机构。

二、资助标准

落地运营一年后,组织第三方进行综合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给予200万元后补助。

三、申报要求

引进成立或新组建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以后。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书(新引进技术转移机构资助)。

2. 附件材料:

(1) 佐证“新引进”机构的相关材料扫描件(获批文件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证书、可反映总部情况或股权情况材料或协议等)(必备材料)。

(2) 佐证一级指标“基础条件”材料扫描件(建议按二级指标“场所、人员、制度、服务模式”等顺序扫描)(必备材料)。

(3) 佐证一级指标“工作绩效”材料扫描件(建议按二级指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社会经济效益、典型案例”等顺序扫描)

(必备材料)。

(4) 佐证一级指标“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材料扫描件(建议按二级指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科技创新等顺序扫描备材料)。

(5) 佐证一级指标“发展规划”材料扫描件(必备材料)。


 

 

5.2.2 技术转移机构服务绩效资助

 

一、资助对象

我市技术转移机构。

二、资助标准

根据各机构2023年度综合服务绩效评审,评审结果为优秀、良好、中等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后补助。

三、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书(技术转移机构服务绩效资助)。

2. 附件材料:

(1) 佐证一级指标“基础条件”材料扫描件(建议按二级指标“场所、人员、制度、服务模式”等顺序扫描)(必备材料)。

(2) 佐证一级指标“工作绩效”材料扫描件(建议按二级指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社会经济效益、典型案例”等顺序扫描)

(必备材料)。

(3) 佐证一级指标“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材料扫描件(建议按二级指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科技创新”等顺序扫描)(必备材料)。

(4) 佐证一级指标“发展规划”材料扫描件(必备材料)。


 

 

5.2.3 技术经纪(经理)人资助

 

一、资助对象

在蓉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等聘用的技术经纪(经理)人。

二、资助标准

按照首次获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情况给予补助:高级职称每人1万元、中级职称每人5000元、初级职称每人2000元,每家单位单一年度最高补助10万元。(资助经费奖励给受聘个人的部分不得低于50%。)

三、申报要求

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证书获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书〔技术经纪(经理)人资助〕。

2. 附件材料:

(1) 技术经纪(经理)人的聘用合同或协议或社保证明扫描件(必备材料)(必备材料)。

(2) 技术经纪(经理)人的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证书(批准时间为2023年度)(必备材料)。


 

 

5.2.4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资助

 

一、资助对象

2023年度登记合同成交额超过2022年度且超过10亿元的在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是指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设立,负责对我市技术合同登记主体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核与登记的机构。

二、资助标准

按登记合同成交额超过10亿元部分的万分之0.5的比例,给予后补助,每家登记机构单一年度最高资助200万元。(登记机构可从资助经费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专职人员奖励和人才培养。)

三、申报要求

登记合同成交额以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资助)。

2. 附件材料:

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查询的2023年度和2022年度登记成都市技术合同成交额截图(必备材料)。


 

 

指南6

 

 

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运营服务及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1〕22号),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对象

“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菁蓉汇1+3”—主体活动、创享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菁蓉汇·校企双进”活动)以及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承办单位。

二、资助标准

1. 对“菁蓉汇1+3”系列活动的主体活动和创享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补助。

2. 对“菁蓉汇·校企双进”活动,按照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3. 对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按照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同一家单位每年获得创新创业活动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活动承办单位。

2. 活动应以创业者、投资人、创业导师、双创载体为主要参加对象,着力于推动创新创业资源交流共享,促进创新创业要素优化配置,宣传成都市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吸引国内外优秀创业者、投资机构向成都集聚。

3. 申报的“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在举办前已在市科技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备案,并获得“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品牌授权;申报的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在举办前已向市科技局提交活动方案。

4. 活动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举办。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申报书。

2. 附件材料:

(1) 活动总结(参会嘉宾签到表、活动现场照片、媒体报道证明、开展活动的绩效证明等材料)。(必备材料)

(2) 活动实际发生费用报告及佐证材料。(必备材料)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业务处室: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联系人机联系电话:温文瑶61887292


 

 

指南7

 

 

市级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外国专家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3〕2号),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方向及标准:

资助方向:支持项目单位2023年度聘请外国专家从事某项具体的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组织实施的外国专家项目。经成都市科技局推荐报送,获批科技部(国家外专局)2023年度立项的外专项目,根据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估、经费实际开支情况,结合获批经费额度,优先予以配套资助。

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资助方式,项目执行时间为2023年

度,经评审获批立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 聘请的外国专家或团队(5人以上)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 中长期聘请的外国专家来蓉为用人单位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难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

(2) 短期聘(邀)请外国专家来蓉指导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核心技术问题;

(3) 短期邀请外国专家来蓉举办学术交流讲座等引进国外智力的行为。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外国专家项目资助申报书。

2.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1) 专家护照。(必备材料)

(2) 劳动合同(协议)。(必备材料)

(3) 专家经费开支记账凭证及其原始凭证。(必备材料)

四、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业务处室: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曦61888212


 

 

指南8

 

 

 

市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成科字〔2023〕70号),制定指南。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对象:在开展引进外国人才智力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批准命名的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建立了常态化的引才引智工作机制,已引进本行业(专业)外国人才智力并成效显著,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围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通过引进外国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在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关键技术突破上取得进展,并形成引才引智经验;

2. 围绕产业建圈强链,通过引进外国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成果转化、管理优化上取得成效,并形成引才引智工作模式与经验;

3. 围绕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通过引进外国各类高层次人才,或者通过开展国际人才资源供需对接、创新环境优化、外国人才社会融入等平台服务,在绿色低碳、大健康、文化创意、智慧城市、科技服务等社会发展领域取得成绩,并形成引才引智工作模式与渠道;

4. 围绕农业与乡村振兴,通过引进外国高层次农业人才,在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扶智扶贫等方面取得成果,并形成引才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模式与经验。

原获批的市级引才引示范基地5年有效期满后,可选择“期

满续报”,经评审立项后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和经费资助。

三、申报材料

1. 成都市市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报书。

2. 附件材料:申报单位情况介绍和引智成果介绍文字资料

(据实提供)。

四、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业务处室: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娓61888309


 

 


指南9


科普活动资助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1〕32号),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对象

在已获得成都市科普基地命名满一年以上,且在2023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科普讲解大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蓉城科学嘉年华及科普援藏等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单位中遴选。

二、资助标准

根据2023年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经综合评价,对申报且符合科普活动资助条件的申报单位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最高20万元科技经费资助。

三、申报要求

1. 已获得成都市科普基地命名满一年以上。

2. 积极开展科普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科技活动周、科普月、科普日、科普讲解大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蓉城科学嘉年华及科普援藏等科普活动或运用多种传播载体,开展科学传播。

3. 完成日常科普工作。按要求及时向科普基地管理机构报送科普工作计划、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科普资讯、科普工作总结等,积极组织、参加科普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4. 稳定投入科普活动经费。将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

5. 推介与宣传科普活动。利用在街道(社区)、周边道路设置明显引导标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发布对外开放信息及推介科普活动等。

6. 主动向公众开放,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成效显著:

(1) 场馆和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活动

科技馆、博物馆、动(植)园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科普基地,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50天,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10万人次;采用预约方式接待公众的科普基地,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80天,接待参观团队不少于50个,或人数不少于10000人次;收费的科普基地应对青少年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每年组织开展科普进学校、进企业、进街道(社区)开展讲座、论坛、科普展示体验等互动活动不少于12次;参加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及科普月、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蓉城科学嘉年华及科普援藏等科普活动不少于6次。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每年举办科普活动不少于2场,参与人数在10000人次及以上。年度在各类载体发布科普资讯累计超过500条,点击率或观看率累计超过100万人次。

(2) “创新屋”活动每年面向社区公众开放不少于200天,接待人数不低于2000人次。依托“创新屋”科普资源,围绕社区特色,突出创新创业,经常性开展系列科普活动,举办科普参观、动手体验等面向社区公众的科普活动不少于12次。

(3) “实践站”活动

每年面向青少年开放不少于80天。开展以实验探究、研讨沙龙、个别辅导、远程授课等为主要内容的创新研究实践课程不低于5次。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普活动资助申报书。

2. 附件材料:

(1) 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必备材料)

(2) 场馆类科普基地(含“创新屋”“实践站”)年度对外开放情况、开展各类科普活动的材料等(附对外开放情况佐证资料、活动简报、图片、签到表等材料)。(据实提供)

(3) 增加的科普资源名称、数量及介绍(列表并附简介及图片)。(据实提供)

(4) 收费的科普基地对外公布的门票优惠文件和政策复印件。(据实提供)

(5) 非场馆类科普基地开展科学传播的载体及年度发布科普资讯的数量和点击率或观看率等(列表并附相关的截图)。(据实提供)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迎春61886287


 

 


附件2


省市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所在区县

备注

1

天府兴隆湖实验室

天府新区

省批复

2

天府永兴实验室

天府新区

省批复

3

天府绛溪实验室

高新区

省批复

4

天府锦城实验室(前沿医学中心)

高新区

省批复

5

天府锦城实验室(未来医学城)

东部新区

省批复

6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

天府新区

省备案

7

上海交通大学四川研究院

天府新区

省备案

8

成都川哈工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

院有限公司

高新区

省备案、市批复

9

成都天翔动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新区

省备案

10

工业信息安全(四川)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高新区

省备案

11

成都先进金属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青白江区

省备案、市批复

12

成都都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江区

省备案、市批复

13

四川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研究院

温江区

省备案

14

香港城市大学成都研究院

双流区

省备案

15

大连理工大学成都研究院

彭州市

省备案

16

四川成都中农大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

新津区

省备案

17

成都中科微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府新区

省备案

18

成都超算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天府新区

省备案

19

天津大学四川创新研究院

天府新区

省备案

20

成都中医大中医药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

公司

温江区

省备案


 

 

序号

机构名称

所在区县

备注

21

北航(四川)西部国际创新港科技有限公司

天府新区

省备案

22

电子科技大学天府协同创新中心

天府新区

省备案

23

成都华西精准医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府新区

省备案

24

北京大学成都前沿交叉生物技术研究院

高新区

省备案

25

西南科大四川天府新区创新研究院

天府新区

省备案

26

四川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

四川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研究院)

金牛区

省备案

27

四川天府新区北理工创新装备研究院

天府新区

省备案

28

四川振兴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锦江区

省备案

29

四川省人工智能研究院

高新区

省备案

30

成都亚信网络安全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府新区

市批复

31

成都华西精准医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府新区

市批复

32

成都轨道交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金牛区

市批复

33

成都石墨烯应用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江区

市批复

34

成都大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郫都区

市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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