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业主进行申报。项目实施区域的经营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附件1),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街道推荐申报。街道要对本辖区申报主体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核实申报主体主导产业否符合乡镇产业发展规划。
(三)新区主管部门择优立项。新区主管部门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征集项目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四)市农业农村局复核评审备案。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审备案,项目核查通过后,市级主管部门下达核准备案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启动实施。项目方案一经备案,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地址、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组织验收及资金拨付。项目建成后由申报主体提出验收申请,新区主管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财政补贴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标准参照《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要技术参数(2023)》执行。
各申报主体于2024年2月2日之前将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封面纸(封面格式见附件)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加盖公章,一式五份,报送至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都市农业处(地址:天府新区成都科学城天府新经济产业园A区9号楼5楼),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邮箱550711121@qq.com,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都市农业处
联 系 人:黎波
联系电话:028-68773505
附件:1.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 成都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
3.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 成都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承诺书
5.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目录
6.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