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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01-18 | 7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经信财〔2024〕3号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相关政策解读请点击链接https://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905/2024-01/18/content_fed5f470dc814774831230e5ab607bc3.shtml



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抢抓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机遇,深入推进产业建圈强链,充分发挥成都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优势,加快建设天地一体、泛在智联的新型基础设施,打造全国领先的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标杆城市,特制定本政策。

一、实施“蓉城星海”计划

(一)加快空间基础设施布局

聚焦高通量星地双向通信、低轨导航定位增强、同源多模遥感等方向,打造自主可控、安全稳定的空间基础设施,构建通导遥融合、高中低轨覆盖、空天地一体的城市卫星网络。对成功发射入轨投运的商业卫星,按卫星发射重量1万元/千克的标准,给予卫星拥有企业单颗不超过50万元、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的卫星发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二)加快完善地面站网配套

聚焦卫星测运控、通讯、定位增强等地面辅助与应用项目建设,加快信关站、测控数传一体站、甚小口径终端(VSAT)地球站、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测运控中心等地面站网系统布局,构建高覆盖、高性价比、灵活响应的测控服务体系。鼓励企业面向全球布局地面站网节点,对于单个站点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按单个站点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三)加快卫星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聚焦卫星赋能生产、生活、生态和城市治理,加快推动建设数据汇聚整合、星地协同应用的卫星数据中心。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中国陆地观测卫星数据中心、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等通信、导航、遥感领域国家级卫星中心,建设汇集国家卫星数据资源的卫星大数据库、卫星数据服务中心等数据服务平台,打造国有卫星数据资源统一的市场化服务端口。支持企业自建数据服务平台并对外服务,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网络理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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