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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胜县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04-11 | 318 次浏览: | 分享到:

武胜府办规〔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武胜县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十八届武胜县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武胜县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了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推动工业经济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和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全力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创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一条 规企培育奖励

1.鼓励企业升规入统。对当年新培育成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每户100元/月的标准给予统计员奖励;对统计基础资料整理规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每户400元/月的标准给予统计基础建设人员奖励。

第二条 技改扩能奖励

2.鼓励企业技改扩能。对两年内固定资产累计投资300万元(含)以上实施技术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项目竣工投产当年,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 市场拓展奖励

3.鼓励企业展示展销。对企业在厂区内新建展示厅、展销厅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加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的大型展销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场地租赁、公共布展、展品运输方面给予全额补助,按照200元/天的标准给予企业参展人员食宿补助,每次活动每户企业参展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天数以通知文件为准。

4.鼓励企业营销推广。对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进行自主品牌宣传推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当年广告支出费用20%的标准,给予每户企业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对在飞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公共交通进行自主品牌宣传推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当年广告支出费用10%的标准,给予每户企业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5.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对与民航、铁路和海运等系统客运单位签订2年(含)以上供销合同且年合同履约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合同履约额2%的标准,给予每户企业每年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驻大型连锁超市或商场且年销售总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当年销售额2%的标准,给予每户企业每年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6.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且入库税金同比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当年网络销售有效收入1%的标准,给予每户企业每年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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