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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组织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个人的通知》(BW〔2024〕1号)要求,拟推荐大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为突出贡献单位,屈勇同志为突出贡献个人。经我局初审,均符合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联系电话:028-88267295
大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