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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已入选国家级或联合开展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同一项目不可通过多途径同时申报,否则取消项目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息安全与基础设施处 罗西海 19102800178
信息安全与基础设施处 陈 浩 19102800179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另附)
2.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重点方向(另附)
3.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另附)
4.推荐项目汇总表(另附)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9日
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