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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门类
奖励事项
奖项名称
类别
奖励标准
戏剧、舞蹈、音乐、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独立呈现的节目或作品
入选中央、国家重点项目
(活动)奖励
入选时代交响—中国交响音乐作品创作扶持计划重点扶持作品
100万(大型),
50万(中小型)
入选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有关部门
(单位)主办的重大主题演出活动
每个节目30万元
入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组织的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元旦、五一、建党、建军、国庆主题文艺演出活动和品牌栏目节目
每个节目20万元
入选中央宣传部主题新创作歌曲、全国优秀舞剧邀请展演、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全国优秀民族歌剧展演、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全国青年舞蹈人才展演、全国舞蹈展演优秀节目、全国曲艺杂技展演、全国声乐展演、中国歌剧节、“听见中国听见你”中国当代歌曲创作精品工程、中国曲艺节、中国杂技艺术节、中国舞蹈节、全国民族民间舞创作作品汇演、中国戏剧节、全国戏剧小戏小品展演、全国戏曲会演(南方片、北方片)、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剧(节)目展演等评比性质的重点项目
每首歌曲10万元,
每个节目20万元,
每个剧目30万元
书法、摄影、美术等作品
获奖奖励
中国美术奖
金、银、铜
50、30、20万元
终身成就奖
20万元
理论评论奖
5万元
中国摄影金像奖
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
30万元
中国书法兰亭奖
入选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主办的重大主题文艺创作工程
10万元
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届展)、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
(届展)、入选全国摄影艺术展(届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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