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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首批“四川省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12-29 | 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培育法治人社建设的先进典型,提升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自2023年9月起,省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自愿申报、市级初审、交叉评查、巡查核查、集体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对首批“四川省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予以命名。

获得命名的单位要珍惜荣誉,以此为新的奋斗起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水平,切实把示范创建转化为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支持保障,努力把示范单位打造成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法治人社建设的“金字招牌”;要把示范创建活动这一重要“抓手”用足用好,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本地区法治人社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法治四川、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附件:首批“四川省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首批“四川省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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