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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第二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进行专项转移支付的通知》,在2021年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中期评估中,武侯区获评优秀,并获得2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持资金。我局将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组织该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请有意向的企业按照《2021年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于2021年6月3日前将“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按申报省级科技项目要求胶装)和初审材料(附件3)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报至区新经济局(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4单元附楼404)。其他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办事处推荐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真实性和税收归属地、营收及纳税、营业执照及实际办公地点等经营情况进行现场审查,负责推荐审查通过项目至区新经济局。 二、项目申报初审材料初审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主体承诺书(由企业法人和企业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查意见表(由税收所在街道办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近3个月纳税凭证(需加盖单位鲜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联系人:卿睿、联系电话:85082792)附件:1.《2021年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指 南》 2.《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3.初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