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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旅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项目申报和2023年专项工作总结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3-12-25 | 80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文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文旅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经厅领导同意,开展2024年专项项目申报和2023年专项工作总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专项项目申报

(一)实施范围。实施范围继续以原“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覆盖地区为主,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适当倾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项目内容。为保持工作连续性,总体延续2023年实施方案内容,持续开展选派服务、培养培训两大类项目,区分若干子项目,今年旅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实施项目详见附件(供参考,申报表均可在申报系统内下载)。其中,自主招募、“五彩云霞”演出队、乌兰牧骑演出队支持项目,原则上以2023年分配方案为基础,不作大调整。

(三)申报要求

1.加强研判,提高项目申报针对性。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人才工作需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需求论证,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申报。厅机关、厅直系统各单位要根据对口支援、结对帮扶情况,开展短期服务项目、培养项目和培训项目申报。

2.加强沟通,做好项目需求对接。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项目人才培育引领作用,主动对接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具体人才培养、服务需求。厅直有关单位要积极作为,主动回应基层关切和需求。

3.规范填报,提升项目申报时效。今年,申报项目实施信息管理,请各单位登录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人才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报网址:https://wlzj.tsichuan.com/,市州文旅部门项目申报系统用户名、密码等信息,以2023年各单位信息为准,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各市州务于2024年1月20日24:00前完成申报填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2023年专项工作总结

(一)工作总结。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23年专项资金使用、人员管理、项目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深入研究,总结亮点,形成专项报告。

(二)成效展示。请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总结梳理专项工作中涌现出先进典型、好的做法,以短视频或信息简报的形式在各好主流媒体、申报平台上报送。原则上,每个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遴选上报短视频、信息简报各3个,厅直单位遴选上报1个短视频或信息管简报。

三、资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须以正式文件、编文号的方式上报,具体项目、工作总结、展示资料作为附件资料。

(二)工作总结须包括专项资金使用、人员管理、项目成效、工作亮点、存在问题等内容,字数1500字左右。

(三)上报时间。以上资料,请于2024年1月20日前报文化和旅游厅,逾期不再受理。(可在申报平台内上传)

特此通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22日

(联系人:张小花,联系电话:028-86702879)

附件1

2024年文旅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拟实施项目

(供参考)

一、选派服务项目

选派服务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下拨至选派单位(或招募单位),主要用于选派人员到艰苦地区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及培训费用等。

(一)省市文旅单位选派帮扶支持项目。省市文旅单位通过组织选派到“三区”开展对口帮扶、专项帮扶干部,纳入选派工作专项。

(二)非遗工坊建设人才支持项目。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非遗工坊建设人才支持项目,支持非遗工坊建设相对集中的区县招募优秀文旅工作者,开展为期1年的非遗工坊建设工作,开展非遗成果转化工作,振兴传统工艺、促进就业增收。

(三)文旅新地标建设人才支持项目。以构建展示天文科技旅游、彰显史前文化魅力、引领国际生态旅游发展的稻城文化旅游新地标体系为平台,实施文旅新地标建设人才支持项目,支持招募一批优秀文旅工作者,开展为期1年的文旅新地标建设工作,进一步擦亮大香格里拉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

(四)“红色旅游”人才支持项目。支持红色旅游重点县招募文旅工作者开展红色旅游工作专项服务(服务期为1年),挖掘红色精神内涵,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促进红色旅游创新发展。

(五)“三州”特色人才支持基目。支持阿坝州、甘孜州“乌兰牧骑”演出队、凉山州“五彩云霞”演出队,开展基层民族文艺演出团成员文艺服务、培养培训进行系统性扶持,促进“三州”文旅发展、社会长治久安。

(六)自主招募文旅工作者项目。聚集50个国家及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鼓励各地通过公开招募等各种方式,开展自主招募一批有文化旅游背景、有突出贡献的乡村文旅能人,开展为期1年的文化旅游服务,大力提升基层文旅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两项改革”涉改乡镇“文旅能人”扶持项目。围绕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实施“两项改革”涉改镇村乡村文化旅游人才扶持计划,支持招募一批文旅能人,开展文旅志愿服务活动服务1年,推动基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和“旅游功能化”改造。

(八)文旅资源发掘人才支持项目。针对50个国家及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其自主招募文旅工作者,开展乡村文旅资源开发工作,发展乡村文旅产业。将文旅扶贫作为突破口,促进精准扶贫与文旅产业培育、对外文旅交流、文旅旅游产业等相融合,带动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达到精准脱贫、建设美丽乡村的目的。

(九)文旅宣传人才“雁栖计划”支持项目。以“丁真IP”等“网红”吸引了一批外地优秀文旅人才为契机,实施文旅宣传人才“雁栖计划”,招募一批文旅游优秀文旅工作者,开展为期1年的文化旅游服务工作,建设幸福美丽的藏族家乡。

(十一)短期服务项目。采取“人才+项目”的方式,主要由省市文旅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到“三区”县开展智力服务、专业项目,以项目的形式服务“三区”县,并带动地方人才的培养。时间不少于2个月。根据文旅部要求,短期服务项目将严格审核各单位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并适时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二、培养培训项目

培养培训项目以长期培养项目为主、短期培训为辅,重点面向深度贫困地区。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120元的标准下拨至培养接受单位,每月按30天计算,主要用于开展教育培训、补助受训人员食宿、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

(一)“订单式”培养项目。针对各地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情况,深入分析研判,“一人一策”,开展“订单”式培养。以非遗保护、美术创作、编剧编导、文旅创意、演艺市场、音乐产业、院团经营、文物修复、展览策划、图书管理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具体采取驻团跟组学习、进馆跟师学艺、访学研修、挂职锻炼、院校进修等方式,从“三区”县文旅工作者中遴选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人才到省市文旅单位学习锻炼。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优秀文旅人才研修计划”项目。以“三区”文旅融合为主题,设计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发展主题,开展实施3个研修班,开展为期60天的研修培训,为基层培养一批文旅骨干。

(三)短期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为7天,主要以省市级文旅单位申报项目的方式开展。根据文旅部要求,短期脱产培训班将严格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并适时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附件2:项目申报操作指南(申报系统内下载)

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旅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和基层一线专项项目申报和2023年专项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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