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川委办〔2023〕18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由省本级失业保险基金对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等75户省本级参保企业给予2023年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实名向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处(电话:87796754)或机关纪委(电话:87789481)反映。
附件:2023年度省本级第一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2023年度省本级第一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