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 管 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pdf
第十九届军工企业管理创新获奖成
2021年度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
四川省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
四川省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
关于2021—2023年高等教
关于发布第十九届军工企业管理创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
关于成都大运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