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成都市商务局 | 作者:成都市商务局 | 发布时间: 2025-12-25 | 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等工作要求,为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加优质消费供给,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支持打造一批消费拉动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强、创新性特点突出的试点项目,市商务局启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请按《成都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暂行)》(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和以下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向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的项目申报材料,并附电子版。申报材料具体要求以申报指南为准。

二、区(市)县初审转报

(一)初审转报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

(二)项目初审转报。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主体资格、项目真实性,审核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申报条件相符性,以及项目情况等,必要时应查验原件和进行实地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在项目申报表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一栏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编制汇总表(见附件2)报市商务局,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以及对应PDF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同步报送市商务局(电子版可汇总发送至cdfwmyc@163.com),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同步做好申报材料留存工作。

三、项目评审

(一)以奖代补项目。成都市商务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组织开展评审,确定拟支持项目。

(二)定额奖励项目。项目完成后,成都市商务局分批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组织开展评审,确定拟支持项目。

四、信息发布

本申报通知将在成都市商务局网站发布。

网址:https://sww.chengdu.gov.cn/


 

附件:1. 成都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暂行)

2. XXX区(市)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汇总表




 

成都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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