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开展技术改造
1.事项内容:对承担国家试点任务、签订标杆任务书的联合体,按设备投资(含软件)的15%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每年开展任务评价,按投资和任务进度给予不超过补助总额50%的拨款;其余部分待项目竣工验收后,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成效统一结算。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4.责任处室:工业投资处。
5.联系方式:61881620。
6.支持对象:承担国家试点任务、签订标杆任务书的联合体。
7.支持标准:按设备投资(含软件)的15%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每年根据任务书开展任务评价,按投资和任务进度给予不超过补助总额50%的拨款;其余部分待项目竣工验收后,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成效统一结算。
8.申报条件:①承担国家试点任务、签订标杆任务书的链主企业;②链主企业联合10家以上直接配套企业组建的新型技改联合体,联合体中每家企业均开展新型技术改造;③项目投资100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占实际投入比重达50%(含)以上;④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⑤项目开工建设,投资进度达到20%(含)以上;⑥项目投资纳入工业投资统计;⑦项目企业需在“天府蓉易享”智能服务平台完成注册;⑧项目在2026年12月31日前竣工。
9.申报材料:①联合体中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③链主企业与配套企业之间的采购合同等供应链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④新型技改联合体开展协同改造和技术攻关方案;⑤项目年度评价报告,完成任务项目提供项目成效总结报告;⑥联合体企业项目实际投入的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⑦企业及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介绍;⑧企业承诺书。
10.申报渠道:“天府蓉易享”。
七、突出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技改引育
(十一)支持产业园区打造新型技术改造标杆示范
1.事项内容:对承担国家新型技改试点任务、签订标杆任务书的园区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每年开展综合评价,对评价达标的按任务进度给予不超过奖励总额50%的拨款;待全面完成预期任务且每年评价均达标后统一结算。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4.责任处室:工业投资处。
5.联系方式:61881620。
6.支持对象:承担国家新型技改试点任务、签订标杆任务书的园区。
7.支持标准:每年开展综合评价,对评价达标的,按任务进度给予不超过补助总额50%的拨款;全面完成预期任务且每年评价均达标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需扣减前期年度预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