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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彭州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倍增八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 | 发布机构:彭州市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4-12-16 | 54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对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彭州外贸实绩企业观展人员给予2000元/人的补贴(每家外贸企业支持不超过2人,包含报名、机票、住宿及其他交通费用支持)。

●申报资料

1.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报主体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证明材料等复印件、申报年度进出口额证明材料(由企业自行在海关系统查询后出具证明或自证说明);

3.相关费用支出发票、转账记录、汇款凭证等相关票据复印件(境外发票还需提供银行付汇单,复印件盖鲜章);

4.申报展位费补贴需提供:邀请函、相关合同、参展通知等复印件(相关资料非中文的需提供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5.申报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企业观展人员补贴需提供:企业观展人员信息(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等)、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期限覆盖观展前后6个月且全覆盖观展期间);

6.参展报告及展览期间照片(照片2张,须清楚显示含有企业名称的展位门栏和企业参展人员合影);

7.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8.其他业务开展佐证材料。

注: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申报流程

1.企业经相关行业责任部门、产业园区或镇(街道)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市商务局;

2.市商务局进行初审后,组织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计;

3.市商务局根据第三方审计意见提出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和奖励资金建议方案,报分管市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复审;

4.市财政局复审后,按照审核后金额将兑现资金拨付至市商务局;

5.市商务局向申报企业兑现资金。

●政策咨询

彭州市商务局外经外贸科

联系电话:028-83737081

 

●政策原文

2.鼓励企业参加重要内贸展会(以彭州市商务局认定为准)按其所支付展位费的90%给予补贴,重要内贸展会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

1.企业参加在专业会展信息网站中国会展网(cnexpo.com)、中国会展门户(cnena.com)、第一展会网(onezh.com)平台可查询的重要内贸展会活动;

2.企业在政策实施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违反投资合同、劳资纠纷等重大责任事故(事件);

3.未被司法机关和“成都信用”公众网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奖励标准

对企业参加重要内贸展会的展位费(签订合同并实际支付的空地展位费)给予90%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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