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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12-06 | 2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主管部门)、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做优做强农业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5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现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实施指导意见的2025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县级审批立项市级备案制”项目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建项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养殖业绿色发展项目、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项目、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农业重大投促活动项目、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提升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详见附件1-13,其余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由各业务处室另行下达)。

二、项目立项程序

(一)县级项目征集及审批立项。各区(市)县应严格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22〕7号)(以下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以下简称《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各具体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并在辖区范围内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和择优立项。具体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有其他要求的,以具体实施指导意见为准。

(二)县级申请备案。一是区(市)县农业部门将已审批立项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备案,备案材料按照各具体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准备。二是按照《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该文件4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工作,项目立项情况经党组会审议后,于2025年2月7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业务处申请实施方案预审。具体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有其他要求的,以具体实施指导意见为准。

(三)市级备案。按照《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市农业农村局业务处在收到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预审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预审,出具《预审意见书》至相关区(市)县。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预审意见书》,于10个工作日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县级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后,商财政部门将审批立项情况以正式文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严格项目审批立项。本次发布实施指导意见的项目属于“县级审批立项市级备案制”项目,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认真组织开展资料审查、实地核实,并负责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做好项目申报、审批、立项、申请备案等工作。立项要注重项目落实落地,涉及有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要关注土地、环保、规划等前期工作落实情况,涉及经营类项目要关注申报主体的可持续性经营状态,减少项目立项通过又无法实施的情况发生。对项目违反国家有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关规定一票否决。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区(市)县要建立项目实施进度调度、问题解决、滚动检查等推进机制,要全面跟踪实施单位项目推进各个环节,及时发现、梳理、解决问题,推动项目落实落地,着力抓进度、抓质量、抓服务,确保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项目一经通过市级备案,原则上不能调整,区(市)县应加快项目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4号)相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验收”基本原则,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并联验收方式,及时开展项目验收。

(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按照预算法、预算实施条例规定,专项资金只能结转一年,且资金支付进度是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各县级农业部门要在加强资金管理的前提下,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在实施方案中科学设置资金拨付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完成,资金顺利拨付。


附件:

1.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3.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4.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5.养殖业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6.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7.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8.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9.农业重大投促活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10.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11.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12.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提升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1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通知原文: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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