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3.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体育社团机构健全,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5.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竞技人才培养、参加国际国内赛事活动、服务产业发展,社会评价较好;
6.通过民政部门年度检查合格;
7.按要求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8.认真开展宣传工作,受到群众和媒体的充分肯定。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成都高新区鼓励体育社会团体发展支持资金申报承诺书》;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性材料,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证照等;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介绍,相关财务及纳税证明;
(4)体育社团评估等级证书(如未进行评估则不提供);
(5)申报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6)体育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和申报年度的经费投入报告;
(7)申报年度社团年检报告民政部门盖章页;
(8)申报年度期间的体育社团队伍建设相关证明材料(如输送运动员、新晋级教练员及裁判员、聘任专家队伍及相关工作管理办法等);
(9)申报年度期间的体育社团交流活动的证明材料(如开展不同城市之间社团交流会议及比赛活动等);
(10)申报年度期间的体育社团会员建设证明资料(如会员管理办法、会员发展规划等);
(11)申报年度期间党组织建设情况,如党组织基本情况 (包含上级党组织对成立党组织的批复或党建联络员情况、支部相关情况和党员登记表等),开展党员教育及党组织生活情况(包含理论学习会议记录及照片、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简报及照片等),发展党员情况(包含支部会议记录及谈话记录等);
(12)申报年度期间的体育社团业务活动开展相关证明材料(如社团主动开展的公益性全民健身活动,以及举办或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赛事或活动,体育社团服务产业的证明材料)。涉及举办比赛、活动、培训和参赛等内容,应提供比赛秩序册、签到册、参赛成绩及获奖证书、媒体宣传(纸媒原件扫描或新媒体截图等)等相关证明材料;
(13)申报年度期间的体育社团在社会影响方面的相关材料(如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赛事活动成绩证书(获前三名)、媒体报道、集体荣誉称号、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表彰等证明材料);
(14)申报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1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6)相关数据材料以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
2.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需按“高新通”要求,将原件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高新通”,无需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