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成果验收,验收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验收不通过的,视情 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结果, 由于非不可抗力或非客观等因素导致 攻关失败的依规纳入失信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行业部门将“里程碑 ”考核结果和验收结果函送科技厅。科 技厅、财政厅会同行业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推广应用。
通过验收和检验的揭榜攻关成果,纳入行业先进实用技术、 装备推广目录。行业部门要围绕实现既有成果又有结果,积极做 好揭榜攻关成果的完善优化和推广应用,推动三年行动方案重点
任务落实落地,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物资采购等项目协同发挥 合力,动态验证成果推广的可行性、适用性和经济性,确保将项 目成果快速转化成有效解决现实问题的结果。对成果特别重大、 贡献特别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在人才称号评选、创新团队资助、 科技奖励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揭榜挂帅 ”工作专班,应急管 理厅总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审计厅等 11 个部 门(单位)及有关市(州)共同参与,统筹推进科技赋能防灾减 灾救灾“揭榜挂帅 ”各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厅,负 责收集汇总、协调解决“揭榜挂帅 ”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 二)压实工作责任。行业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工作主体、 实施主体,要根据“揭榜挂帅 ”工作需要,明确专人负责,倒排 工期、挂图作战、稳步推进。科技厅牵头制定科技赋能防灾减灾 救灾“揭榜挂帅 ”项目发榜揭榜评榜办法,全程深度参与。应急 管理厅会同财政厅、科技厅制定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 帅 ”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规范和加强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财 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确保在安全前提下、规则 轨道内发挥最大效益。
(三)落实工作保障。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做好 日常自查自纠,鼓励干事担当、勇于创新。财政厅会同科技厅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