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发榜方无偿使用,发榜方履行相关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科技厅会同行业部门对揭榜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采用“一项不流标 ”方式(即只有一个揭榜材料通过形 式审核,揭榜依然有效),主要审核揭榜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等。
1.完整性审查。揭榜书及附件资料是否完整。
2.合规性审查。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揭榜资格。 涉及联合揭榜的,须提供本次联合揭榜合作协议。
3.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十三条 初评
1.采取专家集中审阅揭榜方案的方式组织实施。
2.行业部门负责遴选确定相关领域 5—7 名技术专家开展评 审,其中科技厅推荐 1—2 名技术专家。行业部门派 1—2 名熟悉 专业领域情况的人员参加评审。
3.专家主要对揭榜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可推广性和经济 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进入终评的揭榜方案名单,并对淘汰的 揭榜方案出具意见。
4.原则上每个“ 问题榜单 ”进入终评的揭榜方案不超过 4 个。 第十四条 终评
1.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组织实施。
2.行业部门负责遴选确定相关领域 7—9 名专家开展评审,其 中科技厅推荐 2—3 名专家(含 1 名财务专家)。行业部门派 1— 2 名熟悉专业领域情况的人员参加评审。
3.专家对揭榜方案的研究必要性、 目标任务的可行性、技术 的先进性及创新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排序,排名第 一的为最优方案。
第十五条 行业部门组织专家能手和揭榜成功单位,根据“问 题榜单”,以最优方案为基础,博采众家之长形成理念先进、技 术一流、集成度高、操作性强的综合解决方案。
第四章 二次榜单发布及遴选
第十六条 应急管理厅、科技厅共同组织行业部门依据“科 技赋能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结 合任务紧迫度、技术成熟度、成效覆盖度等,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