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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2-08-03 | 1493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报时间:2022年8月8日-9月15日

(四)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报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到高评办。

(五)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高评委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职改部门,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六)评审工作结束,职称资格文件下发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六个月内到高评办取回申报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将予以销毁。

联系人:杨 茂  

联系电话:028-86114782  

电子邮箱:449669976@qq.com

地   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院)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

邮   编:610015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8月2日

附件下载: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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