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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5-02-10 | 1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业主: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N〔2024〕—2113号)精神,我市将实施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到所在镇(街道)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一、项目支持主体

在我市范围内一次性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大于等于10亩的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公司或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项目补助内容和标准

对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的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公司或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不高于35元/亩给予物化补助。业主根据实际种植情况在以下五类地膜中选择一类申请:1.2200mm*0.015mm、洞距280mm*4排、透明;2.2200mm*0.015mm、洞距280mm*6排、透明;3.3600mm*0.015mm、透明;4.2000mm*0.015mm、透明;5.500mm*0.015mm、黑膜。

三、项目实施方式

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采购的方式购买加厚高强度地膜,对种植业主(含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公司或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覆膜面积的一定比例采取发放地膜方式进行物化补助。

四、项目实施时间

(一)2024年9月至10月,开展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二)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三)2025年6月,完成整个项目实施工作。

五、特别说明

1.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项目实施期间相关业主存在一膜多季多茬使用的情况,项目申报按照每次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时间段分次进行申报。

2.项目必须经批复后方可实施,未批复前不得实施。

3.根据项目业主自愿申报情况,镇(街道)汇总填报附件1、附件2。

 

附件:1. 2024年邛崃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申报汇总表

       1. 2024年邛崃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申报汇总表

2. 2024年邛崃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用膜汇总表

 2. 2024年邛崃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用膜汇总表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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