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运字〔2025〕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深入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时总结推广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优秀做法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更多有利于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决定于2025年继续组织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征集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级参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级主管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服务机构在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持续推动转化运用过程中的优秀做法和创新举措,特别是在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突破进展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内容和征集时间
案例应围绕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解决现实问题、典型经验做法、取得实际效果等,进行重点描述,充分体现创新性、实效性和示范性,具有普遍的指导借鉴意义。案例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洁,适宜公开(各类案例报送模板见附件1—3)。本次案例征集遴选分三批开展。
(一)第一批遴选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主要围绕高校和科研机构、产业链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推进专利产业化的探索实践,聚焦创新举措、路径方法和取得的实效,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1日。
(二)第二批遴选服务机构促进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主要围绕各类服务机构促进专利产业化开展的工作实践,以及围绕供需匹配、路演推介等活动的组织实施,聚焦服务模式创新、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的实效,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三)第三批遴选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的主要内容要求与前述第一批相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主要围绕各级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推进专利产业化、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构建良好服务生态、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的创新方法、创新成果和典型做法,报送案例,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
三、遴选过程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统筹组织本地区优秀案例的推荐报送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单位也可根据工作中掌握的情况推荐报送。推荐单位各批案例每类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件。所有申报案例均应通过推荐单位报送,未经推荐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报送的案例原则上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