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4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申报指南,现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实施指导意见、申报指南的2024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建设项目、成都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粮食烘干中心新建改造
项目、蔬菜(含育苗)生产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详见附件1-4)。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严格项目审批立项。立项要注重项目落实落地,涉及有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要关注土地、环保、规划等前期工作落实情况,涉及经营类项目要关注申报主体的可持续性经营状态,减少项目立项通过又无法实施的情况发生。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区(市)县要建立项目实施进度调度、问题解决、滚动检查等推进机制,要全面跟踪实施单位项目推进各个环节,及时发现、梳理、解决问题,推动项目落实落地,着力抓进度、抓质量、抓服务,确保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项目一经通过市级审批或备案,原则上不能调整,区(市)县应加快项目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4号)相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验收”基本原则,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并联验收方式,及时开展项目验收。
附件:1. 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 2024年成都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申报指南
3. 2024年成都市粮食烘干中心新建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4. 2024年成都市蔬菜(含育苗)生产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