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限 | 2022-09-28 至 2022-12-31 | 责任单位 |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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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 2022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新吸纳成都市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个月的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2022年12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满一个月”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 ||
支持标准 | 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发放金额根据符合条件的人数计发。 | ||
申报条件 |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申报) | ||
联系方式 | 各区(市)县联系方式见材料1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途径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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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和区(市)县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一次性补贴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联系表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企业下载查看 | 下载 |
补贴经办机构按什么划分?
答:补贴经办机构按吸纳就业人员参保地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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