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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作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 2022-07-12 | 1257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报时间:2022年7月13日-8月26日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8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13日8:00至8月26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2年8月26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试运行)”(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2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试运行)”(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由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受理。

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王蔡君

电 话:028-86613642

邮 箱:514216853@qq.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2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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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